振芯科技:控股股东股权之争“复工”|振芯科技|电子集团|何燕|国腾|股权

金融投资网记者 杨成万

振芯科技(300101)股权之争跌宕起伏,堪称“精彩”的电视连续剧。近日公司公告显示,诉讼案号为(2018)川0191民初17283号、关于成都国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振芯科技控股股东)决议撤销纠纷一案出现了新的状态:公司收到电子集团《关于我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通知》以及徐进、柏杰、谢俊的《告知函》,成都高新区法院就电子集团决议撤销纠纷一案,经一审后驳回原告徐进、柏杰、谢俊的诉讼请求。不过,徐进、柏杰、谢俊均表示将提起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同时公告了另外五起诉讼,均是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决议撤销和电子集团解散的纠纷。

公司方面称,电子集团股东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电子集团及其股东在电子集团公司解散之诉审理期间派生出多起诉讼,各诉讼相互牵涉,目前仍有多项诉讼处于未决状态。电子集团的僵局问题继续存在。

就电子集团解散纠纷而言,2018年初,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的股东莫晓宇等人向成都高新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2018年9月14日,成都高新法院判决解散电子集团。2018年10月9日,电子集团股东何燕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2020年1月16日,分别持有电子集团28%、7%、7%、7%股权的莫晓宇、谢俊、柏杰、徐进均发《声明》称,振芯科技原实际控制人何燕由于其众所周知的原因阻碍了振芯科技发展,损害了振芯科技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化解上述实际控制人风险,电子集团的股东和振芯科技董事与何燕多次反复沟通,穷尽一切办法试图协商解决问题,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电子集团股东之间已经失去人合基础,形成了矛盾不可调和的治理僵局。

《声明》同时称,在相关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电子集团的任一股东均无法通过其持有的电子集团表决权来实际支配振芯科技的行为,电子集团各股东之间亦无一致行动的安排,不存在共同控制的情形,公司实际上已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为避免电子集团的僵局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请求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于实际控制人认定的规定,认定公司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当时,此事还引发了深交所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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