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这是对古人最大的误解

你有听说过三妻四妾这个成语吗?三妻四妾的出处来自明朝兰陵笑笑生的小说《金瓶梅》第一回,“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的,又当别论。”那么古代的真实婚配制度究竟是怎样的?
首先要说的是,别说三个妻子了,超过一个妻子,你就得坐牢。虽然古代允许纳妾,但是正妻只能有一个,不能多妻,要是多娶一个妻子,按《唐律疏议》的记录,男子会被抓去强制劳动服苦役一年,而妾的存在主要是为了能给家族延续香火。在古代的医疗条件下,孩子很容易夭折,而且要是正妻因为身体原因怀不上孩子,那么妾的存在,就为这个家族增加了延续香火的可能性。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都是嫁过来的,但妾和妻的地位,可真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在这个等级制度森严的古代社会,主就是主,奴就是奴,正妻有法律保障其地位,而妾就像一个商品一样,可以自由买卖。就连鼎鼎有名的苏轼,就曾经用小妾去换宝马,可见妾的地位低下。
娶多少小妾,在不同朝代也是有不同限制的。唐朝亲王被限制纳妾12个,郡王及一品官被限制纳妾10个,二品官被限制纳妾8个,三品官被限制纳妾6个,四品管只能纳妾4个,五品官只能纳妾三个。
而从元朝开始,明文规定老百姓不能娶亲。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总得考虑那些没有生育能力的正妻,或者没有儿子的家庭,于是放宽条件,老百姓只有到了40岁还没有儿子,为了延续香火,才可以纳妾。违反律法这会被用鞭子仗或竹板子抽打40次,这么做也算是给国家增添劳动力了。不过对于普通一介草民来说,能娶到一个老婆就算是不错的了,没钱没地没房,养一个都够呛,还能养两个?
况且古代除了战争特殊时期,其实多数时候男女比例失调,比现在还要严重的多了。如明朝的长洲县男女比例甚至达到300:100,所以哪里有这么多适龄女性许配给你,娶到一个就偷着乐吧!所以那个时候打光混的男性就多了去了。
男女比例失调,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古代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时常发生丢弃女婴、溺死女婴的罪行。据李中清统计的一个1700年到1830年间33000人的样本里,有十分之一的女婴在出生不久就被溺死,即使是富贵人家,也是最后只留一个女孩,多余的会被溺死。即使没被杀死,父母在养孩子时也会偏向家中男孩,女孩的存活率不如男孩,因此就造成了男女比例失调的原因。
在这社会背景下,民间甚至还有典妻的行为,把家里的妻子租给老光棍,生了儿子就回来,或者有些地方的家里几个兄弟一起和一个妻子生活。
不过为什么总感觉古代人身边不缺妹子呢?这都要怪那些文人墨客总爱写那些谈情说爱的诗,让人有种不缺妹子的感觉。想想也是,娶不起媳妇的穷苦百姓,多是文盲,就算会写,哪有空写这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平时干活都要忙死,也就留不下什么记录了。
所以,综上所述,古代不能三妻四妾,只能够一妻多妾,能娶妾也得有地位、条件好也有诸多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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