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食堂让老人“食有所依”(图)
文/图 周文 刘平 实习生夏宇 记者陈利光
“每天一到饭点就可以去村里幸福食堂吃饭,每餐都有热饭热菜,好吃不贵。吃完饭,还可以跟老邻居们看看电视、聊聊天。”高安市黄沙岗镇尤溪村64岁的独居老人刘阿姨告诉记者,幸福食堂改变了农村留守、独居老人的生活。
近年来,宜春市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积极推广在农村建立幸福食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乡镇财政支持、社会爱心捐助、老人承担部分等途径解决资金问题,解决好60岁以上农村留守、独居老人一日三餐问题。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先后建成幸福食堂400多个,惠及农村留守、独居老人7000余名。
老人们在幸福食堂就餐
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快开饭了,聚集在上高县翰堂镇磻村幸福食堂的老人说说笑笑,一边唠嗑一边等着吃饭。“今年7月开始在幸福食堂就餐,感觉身体好多了!”村里68岁的留守老人易大爷,儿女都在外务工,他高兴地告诉记者,“食堂建起后,全村留守老人的吃饭问题得到了解决,这里热热闹闹的,比在自家一个人做饭吃开心多了。”
据了解,上高县共有留守老人8000余人,该县今年把农村养老难的问题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大胆创新,在全县推行村办“党建+幸福小食堂”建设,县财政安排专项建设资金1230多万元,每个村办幸福食堂建好后,县财政补助建设资金15万元。
“一个月交200元钱,加上政府每人每月补贴200元,一日三餐就可以吃上热腾腾的饭菜了,真好!”8月16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园街道厚村社区“党建+幸福食堂”开始正式运行,为社区70周岁以上的老人解决一日三餐。食堂按每人每月400元的伙食标准为老人提供一日三餐。食堂开设专用账户,接受社会捐赠,账目收支情况每月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近年来,随着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宜春不少地方出现了农村“空心化”、老人“空巢化”现象,传统的家庭赡养功能日益弱化。此外,社会养老成本较高、思想观念守旧等因素,使得大多数农村老人无法进入市场化养老体系。从2014年开始,该市陆续出台一系列有关养老服务的政策措施,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列为扶贫济困工程的重点和民生项目来抓,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老人的冷暖安危关系到千家万户,把老人照顾好了,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就更强了。”宜春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说,宜春市坚持把“幸福食堂”建设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幸福食堂在宜春各地推行
今年来,宜春市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通过对现行有关政策进行梳理完善,形成了政府文件与部门制度衔接配套、相互策应的政策体系,规范“幸福食堂”的管理运行,让党组织唱好“主角戏”,一批体系完善、价格优惠、服务优良的“幸福食堂”崭露头角。
近日,高安市祥符镇南山村“幸福食堂”内,30余名老人围坐桌旁开始用餐。腐竹烧肉、油淋小青菜外加一份鸡蛋汤,一荤一素一汤,营养又健康。老人们吃完饭,又在旁边的活动室看电视、打扑克,其乐融融。
从去年3月开始,高安市为解决农村独居老人一日三餐问题在全市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食堂建设,出台了相关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各地强化资金监督和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幸福食堂建设顺利推进。
对管理规范、服务质量好、运行正常的农村幸福食堂,高安市政府每月奖励补助2000元。目前,首批94个幸福食堂获得奖补资金54.8万元,市财政已全部拨付到位。
幸福食堂为居家养老提供了新样板。在经过充分调研后,宜春市按照“政府主导、村级管理、村民自愿、非营利性”原则,推进幸福食堂建设。各地也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利用村组祠堂、闲置民房、村部等场所科学规划幸福食堂建设点。如今,幸福食堂像雨后春笋一般在宜春各地陆续生根发芽。
据宜春市委政法委不完全统计,丰城已有袁渡镇袁坊村、梅林镇洪石村等40余个行政村开办幸福食堂,供养农村空巢老人719人;上高县已有82个“党建+幸福小食堂”完工并投入使用,为农村留守老人提供就餐服务。
据了解,宜春市将探索推行“党建+乐龄中心”(幸福食堂)建设,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统筹解决资金保障问题
宜丰县双峰林场东村,全村辖4个村民小组,人口286人,60岁以上老人55人,老龄化率达到20%。该村筹资25万元,因地制宜打造了一家占地45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7个功能室(日托室、配餐室、医务室、康复室、阅览室、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体、娱乐等一体化服务。今年1月29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
同时,该村整合社会力量,通过乡、村以及上级部门与社会团体等全方位立体式进行帮扶。“村里的全体党员以及进步青年组成'爱心帮帮团’,主要负责承担日常老年人需要解决的问题。”东村相关负责人说。
建设农村幸福食堂,资金保障是最大的问题。宜春市注重整合撬动各级、各方面资金,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一点、乡镇财政解决一点、社会爱心捐助一点、老人自身承担一点的方式,统筹解决资金保障问题。
幸福食堂由村党组织负责日常运营监管,因村制宜制定幸福食堂管理办法,成立幸福食堂运行管理理事会,建立健全了食堂固定资产、物资购置与消耗、资金管理、食堂管理、食品安全等各项制度,并由乡村两级不定期进行核查,确保幸福食堂安全稳定运行。
此外,宜春市还从土地供应、资金投入、财政补贴、供水供电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积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产业。同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了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在此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的远景规划。
邻里纠纷在围桌吃饭过程中化解
去年8月2日,袁州区金瑞镇在金西社区成立了“宜养我家”,着力给农村留守、独居老人打造一处休闲、安居、养老的恬静之所。“宜养我家”可同时容纳30余名老人就餐,餐厅内还配有电视机。
“有了幸福食堂后,老人互相照应,从一定程度上化解了独居饥饱无人知、病倒无人晓的风险。”金瑞镇相关负责人说,食堂的建立不仅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更带来了民风的好转。
丰城市袁渡镇袁坊村雷家村民小组热心村民雷立秋捐资30多万元建起了幸福食堂。在雷立秋的感召下,村里人通过公益众筹保障食堂的正常运行;高安各地幸福食堂自建设以来,收到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捐助达600多万元。
宜春各地的一些农村致富能手、本土企业家、热心村民等乡贤纷纷为幸福食堂捐款捐物,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幸福食堂不仅解决了老人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问题,一些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也在围桌吃饭的过程中化解了,浓厚了孝亲敬老的好风气,带动了良好民风家风的形成。”高安市委政法委综治干部介绍说。
目前,宜春各地要求将幸福食堂作为党员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的平台,积极发动村“两委”干部、无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义务承担采购员、管理员、清洁员等职责,并将参与幸福食堂建设、服务群众的情况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依据。今年以来,仅高安市就有462名农村党员参与幸福食堂管理服务,办好事实事32件,协调解决矛盾纠纷6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