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没有房产证,如何进行房产交易?其实古人用房产变现的方法比现在多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进行房产买卖的时候,都需要持有房产证,那么在古人的房产有没有房产证呢?古人在进行房产买卖的时候,又是怎样进行交易的呢?其实在宋、元、明、清时期,房产买卖就已经进入官方的法律约束和保护了。
这里就拿宋朝举例,在宋代买卖房子,要先立契,这个立契就是双方要起草一纸合同,然后再向税务部门缴契税,最后一步是印契,也就是官方相应部门盖章生效。但是房产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之前,还要办理一个比较重要的手续,这个手续叫做“遍问亲邻”。
在古时候,家庭财产有一部分属于个人,但是另一部分却属于他的家族,也就是宗族。如果家族中的一些人不同意,那么你的房产就不能进行买卖。正规的程序是你要准备一个本子,在这个本子上列一个“问账”,也叫做“问贴”。
把亲属和邻居的名字都列在这个本子上,还需要标注卖房子的原因及房子的价格,然后就要去征求家族中的长辈和兄弟,还有邻居们的同意,所有人都在本子上签字或者盖章之后,你才有权利将房子卖出去,否则就是违法的,而且亲属和邻居有权利去官府告发你违法买卖房产。
遍问亲邻的手续办完之后,买卖双方就可以正式的签署买卖合同,这份契约一共有四份,买卖双方各保留一份,另外两份在县衙和税务部门保留备案。这四份合同相应的官方部门都盖了章,就等于受到了法律保护,尤其是买方,这份盖了章的合同基本就等于房产证,也就是合法的产权凭据。
现代社会如果想把房产变成现钱,基本就是出租房子,抵押贷款,或者就是出售。而在古代还有其他两种变现的办法,第一种叫做“出典”,出典跟租房不一样,比如你需要钱救急,你可以暂时把房子租出去,期限和金额不定,双方可以商量,租房子的人就要付给房子主人钱,到期以后,租住房的人离开房子,而房子的主人要把钱一文不少的退还。这类似于典当,但是不产生利息,双方各取所需,公平合理。
另外一种叫做“活卖”,这样方法一般也是出现在急需用钱的时候,可以把房子抵押出去,但是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回购协议,可以是口头协议,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价格不能变动,但是回购时间要有期限,如果过了期限就变成了绝卖,不能再进行回购。其实这在不超出期限的情况下类似于现在的无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