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内务府

内务府同军机处、理藩院一样,也是清廷独创的中央行政机构。“我朝龙兴之初,创立内务府,以往昔之旧仆专司其事。入关后,复以明三十二卫人附丽之,凡内廷之会计、服御、物饰、宫御、武备等皆统属于内务府大臣,纪纲严肃,与周制统属于冢宰之制相符。”(昭槤:《啸亭杂录》卷八)

昭槤的这段话多少要解释一下,明代内宫的一切事都由太监打理,而清代为了杜绝太监干预朝政,专门特设了内务府这样一个机构,全称为总管内务府衙门。内务府说白了就是为服事清朝皇室而设立的机构,最高总理机关是总管内务府衙门(在京),最高主管是总管内务府大臣,直属于皇帝,而出任此职务者多为皇帝亲自简任的亲信,大多是宗室与八旗贵族。

内务府下辖七司、三院等五十余个机构,囊括了皇家的衣食住行等一切事物。各个机构中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管理,又设笔帖式以管文字杂务。内务府主要的机构有: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庆丰司、慎刑司、营造司等处,此外还有不少附属机构,如三织造处、内三旗参领处等。整个机构的规模相当庞大,几乎就像是清廷外朝六部机关的缩影, “……总管内务府衙门拟内阁,内务府大臣拟阁揆,广储司拟户部,都虞司拟兵部,掌仪司拟礼部,庆丰司则因清代起于游牧,故甚重之;而会计司拟税关与丁粮之税收,营造司拟工部,慎刑司拟刑部……”(曹宗儒:《总管内务府考略》)

雍正元年(1723年)将内务府定为三品衙门,以总管大臣统领,以监察御史监督。内务府大臣无定额,一般为4到6人,最多时曾达到9人,最少时也有3人。内务府大臣采取“无定额”,一方面是由于下辖机构颇多,管理需要人;另一方面也有相互牵制的考虑。

总管内务府大臣的来源,既有满蒙八旗旗人,也有被提拔上来的内务府包衣。不论出身高低,但凡是总管内务府大臣,彼此之间的地位平等。在实际操作中,官职最高的大臣,一般称为内务府大臣中的“领班”。当然,由于内务府大臣之间缺乏明确的班次划分,也常导致管理混乱。为厘清关系、明确职责,嘉庆帝就曾亲自给内务府大臣排序。

总管内务府大臣堪称皇室的大管家,本身也享有诸多特权。像有事可以向当朝皇帝不拘早晚、随时奏对,这样就有了许多与皇帝亲近的机会。每逢喜庆节日,不仅内务府大臣可以进宫道贺,其家眷也可入宫进献礼物,与皇室的接触面就扩大了。由于内务府直接服务于皇室,其所涉及的事物外臣一般都不愿也不敢过多插手,再加上皇帝对内务府大臣一般都颇多纵容,所以内务府大臣绝对是个肥缺。即使发生内务府官员贪腐的事,皇帝一般也都“内部处理”,毕竟家丑是不能外扬的。

庚子年之后,裁减内务府冗员的呼声不断。到了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在内外压力下,清廷开始整顿内务府。辛亥革命后,逊清小朝廷龟缩于紫荆城中,内务府还是存活了下来,依然为小皇帝溥仪又服务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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