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规则之意义
一般性规则是《真正的市场》一书的核心概念。正是对一般性规则的遵循产生了市场或社会。那么什么是一般性规则?它为什么重要?下文将予以说明。
一般性规则是指使人与人之间能够达成合作,使人类社会能够存在与发展的规则。笔者认为它包括道德情操,行动学法则与演化产生的规则三个方面,分别对应斯密、米塞斯与哈耶克。斯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揭示了人具有内在的或与生俱来的道德情操,这种道德情操有先天性,他看到了这种法则以及基于这种法则所产生的自发秩序。米塞斯发现的人的行动学法则也是一般性规则,它不是基于对道德情操的认识,而是基于对人的行动(的目的性)的认识,是一个理性维度,更为抽象,它与斯密的“道德情操”具有某种互补性。哈耶克强调的自发产生的规则也可以归为一般性规则,它相对来说更经验一些,但这种经验性不并妨碍其一般性。相比之下,主流经济学没有一般性规则概念,只有“最大化”的方法,如用最大化方法来解释规则(新制度经济学)。这是由于主流经济学的理论中没有个体的行动。如没有个体的行动,也就不需要一般性规则,因为只有行动才需要规则,规则是为行动服务的。
“市场”正是人的行动受一般性规则的协调所产生的秩序。这样的市场概念是比较广义的。一个正常的社会正是建立在一般性规则之上。比如家庭、企业、学校和研究机构都应如此。比如它们都应该是个体有目的行动的结果,如他的兴趣、他的热情和他的追求的结果。
如在某些领域,用人为的规则代替一般性规则,那么在这些领域必然导致协调的失灵,产生扭曲。如商品货币是符合一般性规则的,而法币则不符合,当法币取代商品货币时,就会出现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目标而采取的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更是不能归为一般性规则。
一般性规则服务于普遍的、一般性的利益,因此它意味着公平和公正。相反,经济政策往往是使特定的人受益,而损害其他人,比如从经济刺激政策中得益的总是少数人。所以,经济政策无法代替一般性规则。经济学并不是也不应该是一门有关如何制定经济政策的科学,相反,经济学的巨大价值是揭示一般性规则,并帮助人们认识一般性规则,从而使一个社会回归常态。这里,我们把符合一般性规则的社会视为正常社会,这也是一个社会本来应该具有的状态。如人们对一般性规则缺乏了解,会看不到这种状态,而是把存在视为合理。就像清朝末年时,一些男人不愿意剪掉辫子,他们已经把留着辫子视为合理,忘了辫子当初是怎么在清朝政府的威逼下加上去的。
认识与遵循一般性规则的民族是理性的和有智慧的,这种理性与智慧也使一个民族获得长期的自由与繁荣。相反,长期无视甚至抛弃一般性规则的民族是愚昧和野蛮的,在经济社会发展上也是停滞不前的。不理解一般性规则的民族会把维护自己在既有制度下的最大利益视为“理性”,而这实际上恰恰是不理性的,这样的民族无法取得长足的进展。一般性规则也提供了辨别正义与邪恶,自由与强制的尺度,如不能认识什么是一般性规则,也无法对此加以辨别。
一般性规则还提供了判断“发展”的标准。一个国家是不是在发展,要看这个国家的制度在大程度上向一般性规则靠近,而不是看经济增长数据如何。这是因为价值具有主观性,数据并不代表价值,即个体的满意程度。靠近一般性规则,就是发展,也是更趋公平与公正。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的改革开放,其实就是回归一般性规则,这种回归使中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今后应该继续这种回归。
揭示社会的一般性规则是经济学这门学科的巨大价值所在,而传播和弘扬一般性规则也是经济学教育与研究机构存在的意义。(朱海就著:《真正的市场》,上海三联书店,2021年5月,本文为新书出版系列介绍的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