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你,但你也住不了!

妻子生前立下遗嘱

婚前的房子赠与弟弟

但丈夫李先生仍可常住

但前段时间

李先生发现

妻弟把房子挂网上出售

这会影响自己居住吗?

01

妻子将房子赠与弟弟

许诺丈夫李先生仍可居住

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2006

2014年1月,患病的许女士立下遗嘱,表示自己过世后,将她和李先生住的房屋赠与其弟许先生,但李先生再婚之前仍可居住其中。

2016年初,许女士病逝后,许先生与李先生为许女士遗产对簿公堂。经查,这套房屋为许女士婚前财产。

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2016年11月,法院判决该房屋归许先生所有,李先生拥有该套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判决后,李先生一直居住在该套房屋内,许先生未曾打扰。

02

发现妻弟将房子挂网上卖

李先生申请居住权强制执行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物权编新增了居住权相关规定。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方式设立,也可以通过遗嘱方式设立。无论是通过合同还是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都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这既是对居住权人自身权利的有效保护,也可以避免设有居住权的房屋在后续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法律风险。

今年初,李先生发现自己住的这套房子被妻弟许先生挂在某网络平台出售,担心房子被卖了以后影响自己继续居住,他连忙拿着判决书来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居住权强制执行。法院于2月26日作出执行裁定,将该房屋的居住权登记在李先生名下。

3月3日,法院执行人员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向工作人员递交了该案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请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李先生办理居住权登记。

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8日下午,代理律师陪同李先生拿着身份证明和法院的执行裁定书等材料,到区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居住权登记。目前,该居住权登记已按规定办理完毕。

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03

法官提醒

买二手房千万要注意这一点

2006年,李先生与许女士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法官提醒,居民个人购房时也应当注意,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自己有意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以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你住不了”的情形。

延伸阅读

居住权是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的,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屋上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所设立的一种享有占有、使用权能的用益物权。其除了包含老百姓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对于房屋居住的权利”之外,其在设立和使用中还存在诸多额外的限制。因此,正确理解“居住权”的内涵和外延,准确把握其特色,对于恰如其分地发挥此种新增用益物权的作用,妥善解决百姓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难题,非常具有必要性。

让我们通过三个日常生活中
看看居住权究竟如何帮助我们
解决生活中的难题

情景一

甲老太太在老伴儿去世之后一直独自生活。近年来,其日感年迈,一方面想把现居住的房屋在生前就过户给子女,以减少遗产税等支出,也让子女安心照顾其生老病死;但另一方面又害怕子女在房屋过户之后对其不孝,让其住无所居,无所依靠。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甲老太太的此种想法很难完全通过现有制度予以全面保障。其虽可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形式在生前将房屋过户给子女,但其在过户之后即丧失了房屋所有权,此后子女如若再将房屋出售,必然影响老太太在此房屋中的居住,难以实现其老有所依、住有所居的目的。

在《民法典》出台之后,甲老太太的愿望即可以通过设立居住权予以实现。甲老太太可以与子女签订设立居住权的合同,约定在甲老太太将房屋过户给子女之后,仍能够在其有生之年享有对于此房屋的居住权。在甲老太太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子女的同时,子女亦应对于该合同设立的居住权为甲老太太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由此既可以满足父母欲意在有生之年即将自己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子女的意愿,又能够保障父母在失去房屋所有权之后,不至于被不孝子女撵出房屋造成居无定所的困顿局面。在居住权设立之后,即使遇到了不孝子女,父母亦可以通过行使居住权的物权保护属性,排除不孝子女对于父母正常占有使用房屋的居住权的妨害,亦可以防止不孝子女将房屋出售后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向老年人主张腾房的权利。

情景二

小乙和小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屋,后二人感情破裂欲意离婚,双方协议约定由男方小乙享有全部的房屋所有权,并由男方小乙补偿房屋折价款100万元给女方小丙。不过女方小丙担心其放弃了房屋所有权之后,男方不能如期向其补偿相应款项,故双方还约定在男方小乙全额支付补偿款之前,女方小丙有权在该房屋内居住。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此种约定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男方在约定期间支付折价补偿款,但如若碰到“人品堪忧”的对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将房屋另行出售,并隐匿房款拒不支付折价补偿款的情形,此种约定则很有可能落空,难以实现女方如期取得房屋折价补偿款的目的。

在《民法典》出台之后,女方小丙即可以通过与男方小乙约定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更好地保护己方的利益。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协议约定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应当向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房屋折价补偿款,并且女方在男方足额给付前述房屋折价补偿款之前对于该房屋享有居住权。此后,女方在将该房屋所有权完全过户给男方的同时,可以要求男方给女方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居住权的存续期间以男方向女方全额支付一定数额的房屋折价补偿款为限。此后,女方虽失去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以在该房屋内居住,直至男方向其全额支付完毕房屋折价补偿款,双方方可再行将该居住权登记予以注销。在居住权存续期间,女方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可以对抗男方的房屋所有权,即使男方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因为该居住权已经登记,女方对于房屋所享有的居住权亦可以对抗新的房屋买受人。

情景三

父亲老丁在其妻子去世之后一直在国内生活,子女均在国外工作生活,难以照料父亲的日常起居,便给父亲聘请了远亲戊做保姆。父亲老丁感念戊多年如一的悉心照料,担心戊在其死后无处可居,想给戊提供一个居所保障,但又怕将房屋留给戊之后子女对此心有嫌隙,弄得亲人之间反目成仇。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老丁如果想在其死后给戊提供居所保障,只能通过遗赠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戊。但此种形式必然导致房屋所有权旁落子女之外,实践中可能会有子女予以反对,容易引起亲属之间的误会和矛盾。

在《民法典》出台之后,老丁可以在设立遗嘱的同时,在遗嘱中明确在该房屋上为戊设立一个居住权,居住权的存续期间以戊的有生之年为限。如此一来,在老丁百年之后,子女可以继续按照遗嘱继承的形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与此同时,子女也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承担在该房屋上为戊设立居住权的义务。戊有权凭借包含设立居住权的意思表示的遗嘱去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在登记之后,老丁的子女需要保证戊在有生之年有权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不得予以妨碍。

前述三个情形是居住权运用的典型场景。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形式设立居住权,居住权的设立一般是无偿的,居住权的存续期间以明确约定的期间或者居住权人的生存期限为限,居住权人的该种权利不得予以转让、继承。

除此之外
设立居住权
别忘了去办理居住权设立登记哟
只有充分理解了居住权的前述特点
才能让居住权更好地帮助老百姓
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来源:问律
(0)

相关推荐

  • 老人把房产过户给子女,担心子女不孝顺,1个办法解决...

    ‍‍‍ 一.案例回顾 新闻案例: 塘沽的付老太太现年81岁,丈夫去世多年,膝下的3个女儿和1个儿子都已经长大成人,分别成家立业.现如今老人的腿脚不好且体弱多病,行动极为不便,生活难以自理. 多年前,老 ...

  • 小孩抚养权归我后,对方探视是否应该要征得我同意?

    易轶律师团队第4期直播答疑文字实录(三) 2019年06月05日20点,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易轶律师团队耿艾楠律师通过语音在微信读者群内开展了第4次直播答疑,回答了群友们提出的23个问题.为了让更多朋友 ...

  • 对付白眼狼

    ​民法典即将实施,有人提醒打算买二手房的人,购房时一定要了解清楚,该房屋是否设有居住权.什么是居住权?居住权会影响到哪些人?哪些人需要考虑设立居住权?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郑州大学法 ...

  • 子女与父母签订协议约定子女于父母死亡后可取得共有房屋所有权

    王玉琴.陈文杰.陈文霞诉陈国芳.陈春芳等所有权确认案 审判规则 [ 指导效力 ] 部门机构编辑出版的参考性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家庭成员之间就家庭共有房屋分割问题签订的协议约定子女于父母死亡后取得家庭 ...

  • 《民法典》新增“居住权”:究竟保障了哪些人的哪些权益?

    本文导读:已经颁布实施的<民法典>有诸多新增"亮点",其中之一就是"居住权"这一全新的法律概念. 居住权是自然人依据合同或遗嘱而取得的,在他人享有所 ...

  • 《人民法院报》:男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不久起诉离婚 女方要求撤销协议获支持

    民商法库 法律人掌上图书馆,学习查询无忧. 关  注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来源:<人民法院 ...

  • 居住权如何设立

    居住权如何设立 [引言]随着<民法典>的出台,在房屋领域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居住权.这种对他人享有房屋享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该如何设立呢? 其一[居住权概念]居住权就是居住权人与产权人按照 ...

  • “房子归你,但你也住不了”!首例“居住权”案件宣判了!

    问律首席法务官 专注于企业法务合规和风险管理的自媒体平台.解读企业运营过程中关于公司治理.劳动人事.知识产权.税务筹划以及生产.采购.营销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5篇原创内容 ...

  • 民法典首例“居住权”案件判了:“房子归你,但你也住不了”!(附应对指南)

    民法典君·1000套合同免费送 完全免费,错过拍大腿  领取 来源:法律读报 妻子生前立下遗嘱 婚前的房子赠与弟弟 但丈夫李先生仍可常住 但前段时间 李先生发现 妻弟把房子挂网上出售 这会影响自己居住 ...

  • 增城区荔城的房子真的只适合自住,投资还有所欠缺。

    增城区房子在这几年一直是top1,因为增城区域比较大,房产一般集中在几个板块热卖.新塘.中新.朱村.石滩一直是刚需和投资客的天堂.荔城虽然属于增城区市中心,但是购房者很少买这边的房子. 荔城街规划是增 ...

  • 人们留恋老房子,不是它住着舒适。时过境迁...

    人们留恋老房子,不是它住着舒适.时过境迁,老房子的功能已经远不能满足当代人生活需求. 老房子的价值,首先在于它凝聚了祖先的生存智慧,其理念值得今天乡村建设者学习借鉴.其次在于它是文化和乡愁的载体,老房 ...

  • 什么样的房子会让你越住越穷?

    即使很多人嘴里都说不相信封建迷信,但是很多事情却依旧没办法用科学去解释,例如一套房子住了几年却不聚财,这就真可能是风水的问题,然后人们再去请风水先生来看看,真是应了那么一句话"嘴里说着不要, ...

  • 老屋改造,破败房子变花园别墅,你也可以!

    我们家乡都有很多这样的老房子 屋主在外安居后不再返回家乡 那么问题来了,像这样空置多年的老屋 它们会不会被回收??? 一般被闲置的老房子都是80年代建的 木质结构,黄土石头砌墙.瓦片盖顶 ۥۛۛ۟ۙۙ ...

  • “二房东”赚的钱,比原房东还多?90平米房子租给39人住!

    正常情况下,90平米.三室一厅的房子住几个人?上海一90平米公寓内竟然住了39人,到底是什么情况? 就在刚刚,有媒体发布报道称:上海某高档小区,90平米住39人,甚至连厨房里都住了人! 根据上述媒体发 ...

  • 住一天穷一年的房子,你还在住吗?

    房屋风水是很多购房者都会讲究的,不少人在买房时都会很注重房屋的风水,了解住宅风水,有利于家人心理健康.家庭幸福.如果想得一套风水上佳的房子,一定要来看看以下的内容,避免买到破财的房子. 缺角的房子 每 ...

  • 警惕,这几种房子,还是要少住为妙!

    无论何时,购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是人生大事,一所各方面都非常好的房子,不仅能够方便人们的生活,而且还会兴旺家人运势,让住在里面的人诸事顺利,身体健康,财源广进. 所以,在选择房子的时候,每一个人都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