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首批4只公募REITs正式募集设立
中证网讯(记者 黄灵灵)6月8日,深交所首批4只基础设施公募REITs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及《场内份额限售申请》。公告显示,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首钢绿能)、博时招商蛇口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蛇口产园)、平安广州交投广河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广州广河)、红土创新盐田港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盐港REIT)募集期限届满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并于6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合同于同日起生效。
公开信息显示,首钢绿能、蛇口产园、广州广河、盐港REIT募集总份额分别为1亿份、9亿份、7亿份、8亿份,发行价格分别为13.38元/份、2.31元/份、13.02元/份、2.30元/份,募集规模分别为13.38亿元、20.79亿元、91.14亿元、18.40亿元,4只基础设施公募REITs募集总规模为143.71亿元。
经过份额回拨(如有)与比例配售,就最终向战略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的发售份额占发售总额的占比情况而言,首钢绿能为60%、28%、12%,蛇口产园为65%、24.5%、10.5%,广州广河为79%、14.7%、6.3%,盐港REIT为60%、28%、12%。公告披露了获配网下投资者名称以及每个获配投资者的报价、认购数量和获配数量等。本次发售均未出现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和实际认购数量少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网下投资者。
公告显示,首钢绿能、蛇口产园、广州广河、盐港REIT基金存续期(即基金封闭期)分别为基金合同生效后21年、50年、99年、36年,基金在此期间内封闭运作并在符合规定的情形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上市后,除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限售的基金份额外,场内份额可以上市交易,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上市交易。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要求,基础设施基金战略配售份额存在限售期。公告显示,对于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或其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而言,基金份额发售总量的20%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60个月,超过20%部分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基金份额持有期间不允许质押。对于其他战略投资者而言,基金份额持有期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上述战略投资者持有的战略配售份额已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的要求办理完成限售业务,在限售期内无法卖出。
专家认为,整体而言,公募REITs作为在长周期视角下具备相对高确定性可观内部收益率潜力的新金融产品,对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但考虑到目前投资者对于公募REITs产品形态和投资逻辑的熟悉度整体仍不算高,不排除公募REITs上市后交易表现因各方的认知差异呈现一定波动。
同时,观察海外REITs发行上市后一年维度的价格表现,发现并不存在方向或幅度上的普适规律,而更多取决于单体REITs自身基本面优劣以及投资者在当时对于不同资产板块的配置偏好。
上述专家表示,对于首批公募REITs产品,尚难判断上市后基金价格会否因何种外部因素呈现整体性大幅上升或下挫,建议投资者理性看待首批上市REITs投资价值,避免追涨杀跌,导致投资损失。
对于公众投资者来说,切不可怀有炒公募REITs“一夜暴富”的心态。基础设施REITs是国际通行的配置资产,是典型的中等收益、中等风险金融产品。从国际经验看,基础设施REITs产品受市场因素影响出现收益大幅波动的情况较少。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稳健、安全、收益中等、适宜长期持有,是公募REITs作为投资产品的“角色定位”。
据了解,REITs产品上市初期,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交易所将对REITs产品交易重点监控,严厉打击异常交易和违法违规行为,请广大投资者树立风险意识,秉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理念,依法合规参与交易,共同维护公募REITs市场运行的良好环境与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