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法律,真的好吗
我本人是大学本科学的法律,然后就出来工作了,学的不怎么样,只是谈谈个人的想法。
当年的第一志愿,不是学法律,具体是什么我也忘了,可能是中文?会计?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学了法律,中国有许多法学大家,也是阴差阳错学的法律。
记得高中同学办升学宴的时候,同桌吃饭的某个高中同学得知我学法律,他很冷静地和我说:“我们县里,通过司法考试的人,两只手数得过来。”
我当时也比较平静,先念着吧,谁知道以后干嘛呢。
其实,我个人觉得中国的司法考试还是简单的,没想象中那么难,我现在觉得难的,反而是法律以外的东西:人情世故。
学法律的人一定要记得:功夫在诗外。世事洞明皆学问,这是社会人避不开的“修行”。
继续谈我当年的大学经历,其实中国的本科法学教育,真的没“太大技术含量”,有很多学者认为本科法学教育是“法学概述”、“普法教育”。大学里面的法学期末考试,也没多大难度,只要不遇到特别“牛”的老师,挂科的概率也不高的,我整个本科期间,没有挂过科。
人是区分三六九等的,这个区分,是自己造成的。同样是学习法律,有的人就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上课认真听,课外增加相关知识的学习。大学本科学法律,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是,痛不痛苦也要看个人追求,毕竟,人的档次高低,都是自己造成的。
大学的法学教育,学生和老师都很容易“忘本”:不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讲解和学习,不注重基础法学理论,不注重主流的“通说”理论,很多学生学的似是而非、云里雾里。
我不大敢批评老师,我只能说“学生差劲”。
在这里,我有个强烈的推荐:学习任何一部部门法,都要加强对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的学习,把目录一字不差的背上,重点条文也尽力去记忆。
法律的学习,当然不止于法律条文,但是条文是根本,是决定性意义的。大家也不用担心法律的修改,会让之前的努力“白费”。绝对不会白费的,法律的修改或者说法律的变革,是有迹可循的,是遵守章法的。重点条文的理解与记忆,是法律人一辈子的“必修课”。
除了条文,法律的经典著作也非常值得一看,尤其是那些被反复推荐的书籍,我曾经说过:这些法学经典是法律条文的“爸爸妈妈”。
法律的源头或者说法律渊源是非常有趣的,只要兴趣到了,这些经典的阅读,完全是快乐和乐趣,一种“智识上的喜悦”。
我本人是喜欢阅读的,所以我不大懂“不爱看书的苦”。
总体来说,我是推荐学法律的。这是一门有趣的学问,实用的学问,可以让人获得“尊荣感”的知识,可以托付终生的事业。
不过,学法律也有个“痛点”,那就是要终生学习。
法律不是一成不变的,那学法律的你,也只能随之起舞,飘扬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