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七十四章——民不畏死
这一章节与前文民不畏威相承,继续告诫统治者应该怎样做。
先贴下原文: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当人连死都不畏惧的时候,为什么要用死让他们害怕呢?如果百姓怕死,那么对于作歹的人,可以抓取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呢?有专门负责杀人的杀,如果代替专门杀人的杀,就如同代替高明的木匠,哪有不伤手的。
我们可以看到,在过往的一些农民起义,往往是被逼的无可奈何之下,是那种退一步就是死,而如果起义是死,不起义也是死的时候,统治者想要再用死去威胁,已经作用不大。
放到管理上,不要把人逼到绝路。如果对方已经在绝路上,更不要逼对方。如果对方害怕,倒有很多法子。
所以,你看到现在的员工管理上,95后,00后,根本不在意你管理者,往往可以动不动就走,所以也根本不能用走之类的吓唬他们。但是对于中年员工而言,上有老下有小,还是相对看重一份稳定收入的,所以会在意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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