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办理行政拘留案件务必注意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于2021年7月15日施行,新法施行后对于包括行政拘留在内的所有公安行政案件来说,在告知程序上发生了明显变化,办案过程中务必注意。
要搞清这个问题,先看以下新旧法条对照表:





一、应当树立正确理念
根据2017版《行政处罚法》31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不要求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即无需事先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行政拘留的具体天数。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施行后,公安机关在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之前,必须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事实、理由和依据。这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拘留的具体天数。
这样,从具体操作角度来看,将大幅度增加行政拘留执行的难度,但是法律既然有了这样的规定,就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不得违法作出处罚决定
如果继续沿用以往的惯例,事先未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行政拘留的具体天数,公安机关将不能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果强行作出,就是程序违法。
三、违反法定程序将给予处分
一旦事先没有告知拟处罚的具体内容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那么案件必将行政复议撤销或者行政诉讼败诉。如果行政拘留业已执行,那就只有道歉、赔偿这一条路,同时办案人员还将受到行政处分。
综上,2021年7月15日之后,公安机关在作出所有行政处罚之前,务必在以往告知程序内容的基础上,新增加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内容的告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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