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传:17.宅男岁月
上文书说到达尔文结婚了,他和表姐艾玛还真是般配。两个家族也都很高兴啊,亲上加亲那是好事儿啊。两家的家长就在一起商量,孩子们的婚事怎么操办啊。维奇伍德家族倒也大方,一抬手拿了五千英镑给艾玛当嫁妆。这五千磅值多少钱呢?要换算成现在的英镑,大概也就是4万多块人民币吧。但是当时可就不一样了。
达尔文是1839年结婚的,恰好那个年代出了一本很出名的小说叫《雾都孤儿》,查尔斯·狄更斯在1838年出版的。时间上刚好是前后脚。因此而这本书面描写的经济状况的,可以给我们一个非常直观的印象。书里面有描写,收养一个孤儿,需要获得每周六便士的补贴,其实养这么个孤儿用不着6便士,有个4到5便士也就差不多了。1先令合12便士,20先令合1英镑。一年即便是满打满算按照6便士来计算,那么撑死了算也才花费不到2英磅,这可是一个孤儿一年的生活费用。
再来看《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描写,一个家庭女教师的收入大概是一个礼拜1英磅。《福尔摩斯探案集》描写的时代就比较晚了,大概1886年以后他才写出了第一部小说,所以他大概写作都是在1890年到1900年左右这段时间内吧!所以我们看到那个时代英国人的工资已经涨了不少了,一周可以挣到1磅。即便是这样一年也才只能挣到五十多镑。那么你也可以想象5000英镑的钱,够100个普通人生活一年了。
你看,艾玛的嫁妆就有5000磅。岳父还很慷慨的每月补贴生活费400磅。达尔文家也不甘示弱呀!达尔文的父亲给了1万英镑用于投资,你看,男方这边还是掏钱比女方要大方。咱们也不想多要,一年能有10%的回报,那就已经很不得了了,他们一年能有两千英镑的收入。当时的医生或者律师这种高薪人士,不过也才一年1500英镑的收入。可见达尔文衣食无忧,那是一点都不假。
别看艾玛是个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姐,但是操持起家务,那可是一把好手啊!起先他们把家安在了伦敦城里,艾玛把家里收拾得非常温馨,达尔文住的也非常舒服。于是他们就在伦敦过上了深居简出的生活。虽然住在大城市,他们也是宅在家里面不出去的。因为达尔文的身体毕竟不太好。他们一共在伦敦住了四年,在这四年里面,艾玛生了两个孩子。要知道,达尔文一辈子可是有10个孩子,所以他的妻子埃玛就一直在怀孕,生孩子,带孩子的过程中度过的。不过达尔文的身体倒是越来越差,因此他们在伦敦这种大城市住着实在是受不了了,所以他们决定搬到乡下去住。
他们就在乡下靠近达温的地方买下了一栋庄园,离开村子只有几百米远。这个地方离伦敦城倒是不算太远,但是去伦敦必须坐火车。火车站在十英里之外,所以他们去火车站就变成个大麻烦,每次坐马车都把屁股颠的生疼。因此达尔文就放弃了没事儿跑到伦敦去一趟的计划。达尔文的后半辈子就宅在家里很少出去。人家说世界那么大,你不想去看看?达尔文说老子绕地球一圈都回来了,不用看了。
达尔文故居的书桌
当然达尔文还有很多很多的书要写,《贝格尔号动物学》写完了,那是大部头著作呀。但是《贝格尔号地质学》还没写呢!先写《南美洲西海岸的上升》,然后再写《南美洲东海岸的上升》。他到是一边儿都不落下。还有火山岛啦、珊瑚礁啊,有一大堆的书要写。等这些东西都折腾完了,已经到了1844年了。达尔文有关地质学方面的东西暂时告一段落,他把全部精力转向了博物学方面,转向了生物。当时他记录了好多本笔记还有卡片。都是有关进化思想的。有关进化的文章,他一直在写,先是1842年写完了一份35页的草稿。他没打算发表。到后来1844年,他在草稿的基础上大大扩充,写了一份原稿,有231页。这份原稿就是后来《物种起源》一书的基础。连目录章节划分都基本一致。
但是谁也想不到的是,那时候年仅35岁的达尔文就已经写下了遗嘱。他身体不好,自己特别担心。万一那天挂了,那么收集的资料该如何处理,出版的书该怎么办。因此他整理了好多材料,大约十几个纸夹子。打算万一不行就交给汉斯罗,或者交给莱伊尔。谁来整理资料,谁来编辑出版都已经安排好了。他也没跟别人说,他觉得汉斯罗和莱伊尔还有汉斯罗加家的女婿胡克肯定会帮他的。那要现在就跟人家说,那可麻烦了。那还不得把人家吓死啊,35岁你写什么遗嘱啊!达尔文自己还准备了400英磅当作整理资料的费用,这总不能让人家白干对吧。出版还要花钱呢。
一方面是达尔文的身体实在是不行,每天都不舒服。另外一方面他的精神压力也比较重。他地质学这部分没多少争议。他搞完了,告一段落。但是他生物学这一块的思想太前卫了,他也不敢跟别人说。倒是他妻子艾玛知道一些他的想法。但是艾玛也帮不上忙,最多是宽容的对待他。达尔文每天绕着庄园散步,每天都在沉思。莱伊尔曾经嘲笑过拉马克的学说。他认为那玩意儿压根就不靠谱儿。达尔文也就不太好意思把自己的想法讲给他听。他也就知道有关进化的思想是比较容易吵起来的。他开始思考该如何表达他的思想,又不把大家惹毛了。恰好在1844年,有一个人写了一本书出版了叫做《创世的自然历史遗迹》,作者是匿名的。大家都不知道这人是谁。不过大家一致都骂这本书写的不对。特别是达尔文过去在大学的老师也骂得很起劲。达尔文吓了一跳,他心说,看你们平时都是蛮斯文的,拍起砖来也蛮狠的啊,他就更担心了。他本来已经准备了一篇论文,这一看,好家伙这阵势太吓人了。干脆又塞回床底下不发表了。
《创世的自然历史遗迹》这本书到底说啥呢?这本书提出一种直线性进化论,说进化是因为环境累积或者是营养改变引起的。这种学说当时在英国就被骂的一塌糊涂。一方面宗教保守派认为物种不会变。你说会变本身就是胡扯。博物学家们也不干了,因为这本书错误百出,把这帮专家也给惹毛了。难怪这本书是匿名发表的,作者自己也不敢露头啊,一下把两边都得罪了。达尔文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心说,可不能像这本书一样,一出来就被骂死。千万小心谨慎,小心谨慎。要不达尔文为什么迟迟不发表他的观点呢?估计这一次是个教训,他是被吓的。
达尔文的蔓足动物
达尔文天天在家待着,也不用上班,自己研究学问。那么他到底是在鼓捣些啥呢?在写完了地质学方面的书以后,他开始研究一种蔓足动物。这种动物过去以为是软体动物,其实不是这样的。比如藤壶,长在礁石上,也有个硬壳,其实它不是贝类。藤壶也会长在船底,造成船体外观粗糙,阻力变大。达尔文在南美的时候,发现了一种蔓足动物,它可以在别的贝壳上打个洞,然后自己钻进去。达尔文觉得这东西有意思,在显微镜地下不断的观察。这一干就是8年。大英博物馆的标本他全都自己研究了一遍,然后还托人从海外往回带各种标本。他写了两本书,一本叫《蔓足亚纲的研究》,上下两卷,足有1000页,世界范围内的蔓足动物都被他详尽的描述了一遍。另一本叫《化石蔓足类研究》这本比较薄,大约150页。主要讲的是英国发现的蔓足动物化石。这两本书一出,那么达尔文在生物学界的江湖地位也就奠定了。人家是已经是一个优秀的动物分类学家。现在他在地质学界已经是很牛的人。但是他那个压箱底儿的东西还是不敢拿出来给人看啊。几个知心朋友在小范围内到是知道不少。对外没有发表过。达尔文其他事儿都忙完了,他开始正式考虑进化方面的书应该怎么写。自己的思想应该怎么总结。
那时候,英国是世界上最现代化的国家之一。大英帝国那是如日中天。不仅仅是工业发达,农业和畜牧业有很大的发展。我们在中学课本上都学到过“羊吃人”的现象。英国当年起家的时候,就是因为毛纺织业迅速发展。羊毛不够了,于是大批量的圈地养羊。那就必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农民们没了土地只有扶老携幼去流浪。这么多年下来,英国的畜牧业水平已经很高了。而且人长期和农作物打交道,和家畜打交道。达尔文深知,大家对这些东西是最熟悉不过的。达尔文就从农作物开始,从家养的动物开始研究。
达温村的村民们很奇怪,最近达尔文的大宅门里面开始养鸡养鸭的了,还开始养鸽子。家里还搞了个温室来培育花朵。他家真是热闹啊。不仅如此,达尔文还让各地的好友,发现那种杂交的动物,比如碰上特别怪异的鸡鸭鹅,死了以后千万别处理掉,尽量给他寄来。皮肉腐烂了不好保存,但是骨头可以保留下来做标本啊。
达尔文的鸽子
达尔文一开始鼓捣鸽子,就跟附近玩鸽子的混熟了。大家也都愿意跟这个有礼貌有教养的老爷聊天,还告诉他好多培育鸽子的方法。达尔文最关心的还是育种部分,鸽子怎么杂交啊。怎么选出优秀的品种啊,他都特别有兴趣。达尔文人缘很不错,一来二去的,周围育种专家都跟他混熟了。他还参加了两个养鸽俱乐部。大家也乐意把自己的优良品种传给达尔文。达尔文可不仅仅是在玩儿鸽子,他想的要深得多。3000年前古埃及人就开始驯养鸽子了,历史很悠久。各个品种谱系传承很清晰,这样容易研究。在欧洲和英国,培育出了好多种鸽子,有鼻瘤的、没有鼻瘤的、毛领鸽、胸球鸽、短嘴翻空鸽、扇鸽……品种太多了。它们的外观习性甚至骨骼都不太一样。但是这些品种都有明确的记录,都是岩鸽的后代。这种岩鸽在岩石山洞里筑巢,从欧洲到南亚都有分布。
岩鸽
不仅仅是鸽子,达尔文还研究了狗和马。要知道维多利亚时代,掀起了宠物热,稀奇古怪的狗就是那时候培养出来的。如今狗的品种有好几百种。现在我国养宠物的也很多,大家对各种狗也都不陌生。越是差异大,越是稀奇古怪。对达尔文的研究就越有帮助。而且这些狗不管长成什么样子,大家都知道,他们的祖宗只有一个,那就是狼。不过北方的狼要是见到现在的吉娃娃之类的狗,估计都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己的后代长的怎么就这么没出息呢,凭什么差距就这么大呢?还不是人类选择的结果嘛!
达尔文不仅仅是养动物,还养植物。他家温室里面养的全是兰花。要知道兰花的品种也是非常丰富多彩的。2006年,兰科植物有11万种之多。每年杂交产生的新品种就有3000种。所以啊,兰花的形态也非常多。达尔文随时跟育种专家保持联系。他家的兰花种了好几代。
随着经验的积累,达尔文对人工选择有了比较深的认识。你看着那些狗长得稀奇古怪的。还不是人慢慢筛选出来的嘛!每一代狗,长得跟上一代多少有些不一样的地方,高点儿、矮点儿,腿长腿短。只要有各种各样的差异存在,你就能从中慢慢选择你要的特征,一代一代的积累起来。选择就是个魔术棒,是个很神奇的过程。
达尔文把人工选择分为两类。一类叫无意识的人工选择,有些事儿是人类无意识赶出来的。比如说,总是留下生蛋多的鸡。那些光抱窝不下蛋的,干脆杀了炖鸡汤了。但是农村大妈可没这个意识说我要人工筛选出那个下蛋多的母鸡品种,她没这个觉悟。但是不经意间进行了优选。但是,到了大规模商业化时代,人们开始有意识的筛选品种了。比如说我们吃快餐,原料就是白羽鸡,这就是筛选出来的优秀品种,吃的少,长得快啊。这就是一代代的杂交出来的。选长得快的相互交配,然后再下一代里面再选长得快吃的少的继续筛选。所以,那时候的育种专家是神一样的存在。
达尔文还注意到了中国人的贡献啊。我们中国人是农耕民族。养蚕纺丝,一代代的选育才选出了那些吐丝质量高参量大的品种。比较差的,干脆销毁。果树也是一样,专留果子大产量高的做种子。达尔文还特别列举了康熙皇帝的一项实验,康熙自己也种实验田,就在中南海的丰泽园。有一年的六月下旬,水稻刚刚出穗,康煕沿着田埂察看,忽然见一棵稻穗比别的都高,结实丰满。本来这片稻田种的是新疆玉田稻种,要到农历九月才能成熟。现在,有一棵稻子提前60余天,在六月就早熟了。这使康熙喜出望外。于是,康熙把它作为种子加以收藏,到第二年试种,观察它是否早熟,果然又在六月成熟,比一般的水稻早两三个月成熟。后来终于搞出了不错的品种。康熙自己也很自豪啊。当然他搞不出杂交稻,那是袁隆平干的事儿。
达尔文知道,假如没有丰富的变异,这些育种专家们的本领就无从施展了,你没得选嘛。我们都知道啊,龙生九子各不形同,那么这个变异又是怎么来的呢?
下回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