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 | 卓玛专栏
玫瑰
卓玛
“玫瑰本身是很美丽的花,就因为又香又美才沦为俗艳,过分雅俗共赏不是幸福。”亦舒这样写玫瑰。
做人本来就要顺俗,所以小说里家明说:我到喜欢玫瑰这名字。
这话说到我心里,我也喜欢。玫,多好听啊,再加上瑰字,瑰丽的,灿烂的,几乎是要发出光芒了,活色生香,有一种夸张的美。
很多人说起玫瑰,这代表爱情的花,真会觉的艳俗,而我想起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百乐门的舞女,涂了猩红的唇,抛着媚眼,蛇一样的扭动着腰肢,在华丽的萨克斯的奏鸣中唱着:玫瑰玫瑰最娇美,玫瑰玫瑰最艳丽,长夏开在枝头上,玫瑰玫瑰我爱你……小妖一样的勾引着男人,真是妖媚极了,眼底眉梢的万种风情,足以把上海滩最为彻底的颓和美演绎到极致。玫瑰简直就是三十年代旧上海流年光影、魅影重重的的代名词。
玫瑰玫瑰我爱你这支歌成为华语歌坛的经典之作,至今不朽,被翻唱过无数次,五十年代美国男歌手FrankieLaine将其翻唱成英文歌,迅速风靡,一度高居排行榜第三名,幸运的玫瑰一下子站到了世界之巅,成为又香又艳的一朵奇葩。后来,甄妮,王若琳都翻唱过,但我最喜欢的,仍然是30年代上海滩著名歌星,被誉为银嗓子姚莉的原唱。玫瑰在她的声音里才是最饱满鲜活的一朵,有骨力有泛滥的爱情的妖气。
我看过姚莉的老照片,是江南人的妩媚,但又大气壮阔,珠圆玉润的一张脸,堪称风华绝代,气场强大到令人窒息,真是如玫瑰一般的女子。
这不得不让我想起另一朵上海滩更为妖娆的玫瑰,张爱玲的玫瑰,一红一白两朵,像张爱玲一样的绝世倾城。
我喜欢张爱玲,《红玫瑰和白玫瑰》小说和电影自然都看过,我固执的认为,到目前为止,没有人会比关锦鹏更适合以一种异常冷峻和旁观的态度演绎张爱玲的作品,对人物内心细腻的刻画和场景的铺排都是入木三分,淋漓尽致,幽幽的画面和幽暗的灯光极美,作为1994年拍出的电影,很显然,关锦鹏有超前意识,一些欢爱镜头大胆和热烈的程度仿佛是后来《色戒》的前戏和热身,尽管《色戒》是李安最为成功最为得意的电影之一,但不能代表这其中没有借鉴。
关导演的眼光真是好,选择了赵文瑄、陈冲以及叶玉卿来演绎一个男子和他的两朵玫瑰的故事,让观众惊叹,赵文瑄就是振保,玫瑰真的借尸还了魂。
所有文艺青年耳熟能详的台词是:“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普通人向来是这样把节烈两个字分开来讲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样的句式和套路被李碧华写在了《青蛇》里,变成了每个男人生命中要有两个女人,白蛇和青蛇……同样是文采欲流,耀人眼目,辛辣苍凉。
陈冲演绎的王娇蕊有一张婴儿肥的脸,妩媚的爽朗的笑着,一双吊稍眼荡漾着春波绿勾着男人的魂魄,成熟的身体里藏着未发育成熟的婴儿的纯真,任性地发着嗲,静美地弹着钢琴,痴情地焚烧着嗅闻着他抽过的烟头,这般风情,这最具诱惑性的联合体,世间哪个男子可以抗拒的了呢,如果我是男人,我也敌不住,只想在她的万种风情里彻底的沦陷和沉溺。
红玫瑰无疑是男人最理想的情人,最合适的出轨的对象,最大的好处是:不用对她负任何责任!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她的放浪,她的热烈,她用月牙样的红指甲划伤了他,他睡在她的床上只觉得头晕。只管尽情的享用好了,然而她又是万万娶不得的,断然不能做自己的太太。因为她不够纯洁!
振保正是这样做的,他最终以一句你怎么不能替我想想呢,绝然的弃了红玫瑰,选择了孟烟鹂做他的太太,这是个无趣的白纸一样单薄空洞的女人—他的白玫瑰,他一点都不爱她,却又不能容忍她的背叛,尤其不能容忍她和一个猥琐的小裁缝之间的私情,简直是犯贱是无耻,该千刀万剐才对,振保从此更不想回家了,回了家也要乱发脾气摔东西,他恶狠狠的,想砸碎他亲手建立的世界——他的玫瑰他的家。然而,他又是无比软弱的,他的报复方式只能是公开嫖妓,放浪形骸。
尽管这足够恶劣,但振保觉得自己怎样做也都是一个好人,都是为了做一个好人!他为他作出的牺牲而委屈!
多年以后,在公交车上,振保偶遇红玫瑰,她老了却还俗艳的打扮着,他问她:那姓朱的,你爱他吗?她点头,说:是从你那里,我才学会了爱,爱到底是好的。寥寥的几句寒暄,在公交车的镜子里他却突然看见难以自控的眼泪,是他自己的,滔滔地流着,不是她的。他原先想着,如果必须有人哭泣,该哭的也应该是她呀,她应该爱他一辈子的,事实上,并非如此。
他委屈吗,他妒忌吗,他只是深深的悲哀着,薄情寡意的男子最终薄了自己的情,寡了他自己的意,他糟蹋的不过是他自己的人生罢了!
张爱玲用她一贯奇异苍凉尖酸的笔调演绎人性的丑恶自私无耻和荒唐,没骨画法,晕染多,勾笔少,简直让人心颤心酸,到最后,只剩下一片奇异的荒凉。
说到底,做人和做事都兴致勃勃都无比成功的好人振保也只是一个骨子里虚伪的男子罢了,他根本不值得一个女子去痴情爱慕,他真的很贱很无耻,让人轻视。如同张爱玲爱过的男子胡兰成。
红玫瑰是如此美艳浓烈的花朵,浓香扑鼻,庸俗的男子并不知道她好在哪里,即使懂得欣赏,也只是想占有罢了,糟蹋和辜负了玫瑰的美。况且,玫瑰一旦凋零,简直不忍卒读,终究让人厌弃。
所以,我坚决不做玫瑰,我只想做一朵出水的莲,突破俗世淤泥,开出洁净花朵。只在喝茶焚香,听琴挂画的好日子里,买了玫瑰来清赏。或在明月孤悬的夜晚,腕上涂了午夜玫瑰的香水,独自跳舞到天亮。
卓玛,江苏省作协会员,徐州市十佳潜力青年作家。喜昆曲,好美器,爱花成癖。布衣素食,于雨花深雪里,扫花烹茶,煮字待客,坐听云里梵音。作品散见于《雨花》《延河》《阳光》《散文选刊》《安徽文学》《时代文学》《海外文摘》《青海湖》等报刊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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