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申”、“民监”、“民抗”这三个案号
下周三要开一个“民监”字案号的庭。其实,对我来说,“民监”字案号都很少见。
通常来说,当事人在六个月再审期限内提起再审,法院受理之后,法院给当事人的案号是“民申”字案号,这个案号很普通,只要再审申请书符合法院的规定(各个法院的要求其实很不相同),基本上不存在什么障碍,换句话说,只要符合基本的申请再审的要求,当事人都会得到一个“民申”字的案号,或早或晚得到而已。
得到“民申”字案号,其实只能说明,当事人申请了再审,与再审成功相距十万八千里。对于“民申”字案件,法院一定会进行审查的,审查之后,法院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决定再审,这个时候,当事人会得到一个“民再”字的案号,但是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申请再审的案件,都止步于“民申”字案号,无缘“民再”字案号。
以我的经验来说,很多法院将“民申”字案号换成“民再”字案号,是要经过审委会的(全称“审判委员会”,通俗地来说,就是每个法院的最高权力机构)。
明眼人其实很清楚,“民申”字案号对应的是,当事人申请再审这条再审救济途径。
而“民监”字案号,对应的就是法院系统内部自行纠错的程序,也就是所谓的“院长发现”。“民监”字案号的“含金量”远远高于“民申”字案号。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当事人得到一个“民监”字案号的难度远远大于得到一个“民申”字案号。
“民申”字案号要求当事人在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否则丧失申请再审的权利;而“民监”字案号,由于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自行发现原案件存在错误,随时发现、随时可以纠正,不受六个月再审申请期限的限制。
“民申”字案号,当事人或者律师只要材料准备的好,按时提起再审申请,往往去法院一趟就可以让再审法院成功受理案件。但是,“民监”字案号,当事人不知道要付出何种努力、反反复复地去法院表达诉求,再经过人民法院内部层层审查之后,才可能发给当事人一个“民监”字的案号。
“民监”字案号,意味着当事人决不放弃的心态和其承受的无尽心酸,当然更必然包含着当事人的智慧和幸运。除了当事人持续不断且有理有力地表达诉求进而获得“民监”字案号之外,人民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也可能让当事人获得一个“民监”字的案号。
殊途同归,获得“民监”字案号的当事人,就该好好准备接下来的庭审了,这时候的案号就顺理成章变为了“民再”字案号。
还有一个“民抗”字的案号,当事人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抗诉,人民检察院支持了当事人的请求,并且提起抗诉之后,当事人必然会得到一个“民抗”字的案号,这个案号同样必然会变为一个“民再”字的案号,因为面对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是必然要开庭审理的。
这就是“民申”、“民监”、“民抗”三个案号的意义。对于再审申请人来说,“民申”、“民监”、“民抗”这三个案号都只是过程,“民再”才是目的。
2021.7.25 海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