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高院驳回申请再审可向哪个院主张权利?

省高院驳回再审,不代表你的案子错了,一审、二审均败诉,也不代表你的案子必然错误。一般,一审被判败诉(不包括确实裁判正确的案件),二审一般情况都会维持,案件都是法官独任负责制,谁承办谁说了算,明白这个道理就不要埋怨法院了,这不是法院的问题,而是法官的个人问题,原因不说大家都知道,二审维持、申请再审的办案法官也会驳回再审申请,因为他们都是同属一个圈子里的,一旦改判或发回重审,就意味着一审法官办错案件了,要承担责任,所以,启动再审很难。省高院驳回再审后,按照程序向中院所在地的市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申请抗诉,对市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也大概率不支持抗诉,最后,如果不服,就向省高检民事检察部申请复核,但是,也可能被维持,道理和法院系统一样,除非能遇到正直的、有正义感的检察官! 如果你的案件确实是错判,就要多方维权、确保启动程序纠错,最好的办法就是: 按照程序申诉的同时,实名控告每一个环节办错案的主审法官,向该法官、检察官所在院的纪检控告,向所在地的省教育整顿督导组控告,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属于省级单位,今年8月份督导组才开始巡视督导,在这个期间进行控告。注意把握的是:要有确凿证据是错案才能控告枉法裁判,否则就是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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