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主环保验收全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附件1)有关规定,自2020年9月1日由企业自主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那么企业该如何实施自主验收?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企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引》,可供大家参考。

验收依据

建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过程中,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编制验收调查报告;火力发电、石油炼制、水利水电、核与辐射等已发布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的建设项目,按照该行业验收技术规范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者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单位可以登陆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

编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

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提出验收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当如实记载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

验收调试

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排污单位应当在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的,或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但未取得的,建设单位不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

信息公开

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三)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验收期限

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上报平台、归档

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http://114.251.10.205/#/pub-message),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报告以及其他档案资料存档备查。

注意事项

建设单位不具备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能力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技术机构编制。在提出验收意见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可以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召开验收会议等方式,协助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

建设单位与受委托的技术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受委托的技术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建议通过合同形式约定。

验收不合格情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的意见:

(一)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不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的;

(二)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的;

(四)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的;

(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的;

(六)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依法应当分期验收的建设项目,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的;

(七)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的;

(八)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 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的;

(九)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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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政策法规标准,推进我国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西南石油大学与中国危废技术网,将于2021年7月8日-10日在四川成都共同组织召开“2021年第四届工业危废处置于资源化利用战略合作峰会暨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年会”。与会专家和企业代表将充分交流推广和深度研判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的前沿技术及应用实践。

欢迎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会。相关信息请参阅附件或登陆

www.chinawfjsw.com、

https://www.swpu.edu.cn/、

https://www.swpu.edu.cn/wfyjy查看

附件:1.第四届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战略合作峰会暨危废产业技术创新 联盟年会方案;

2.参会回执表。

附件一:

第四届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战略合作峰会暨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年会方案

一、会议背景

2021年,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20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政策标准的修订颁布,“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次递推进,推动着我国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建设及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为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会议以“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为主题,结合“主题报告+展览展示+客户需求发布+解决方案推介+分模块交流”等形式,共同研判危废政策标准实施及新技术设备运行经验等行业热点。

二、会议主题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西南石油大学

中国危废技术网

协办单位: 

西南石油大学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研究院

西南石油大学科研处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汞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

中节能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土壤修复专业委员会

西安石油大学

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甘肃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上海市发明协会环境保护技术专业委员会

山西省环保产业协会固废专业委员会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

支持单位:

固废/危废知库

中国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中城投第十一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北京理工大学固废资源化研究所

天津大学精馏中心安达化工环保研究院

辽宁大学城市与能源环境国际工程研究院

山西科城环保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

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释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赛威隆机电设备河北有限公司

上海埃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媒体单位:

环境工程学报

四川新闻网-环保频道

环境保护科学

承办单位:

北京神州共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8日-10日(7月8日报到)

地点:西南石油大学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五、会议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特邀嘉宾高峰对话

第一场高峰对话:碳中和下的危废新亮点

(在碳中和新形势下,结合新标准,危废深度资源化利用发展趋势分析)

第二场高峰对话:竞争白热化-资本如何看危废

(具有影响力投行、券商共同分析危废市场动向)

第二部分:专题研讨

(一)危险废物最新政策解读

1.新《固废法》与《危险废物名录》重点解读;

2.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界定与认定;

3.“十四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能力建设思考;

4.四川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现状分析;

5.危险废物治理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

6.医疗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技术规范体系;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市场监督。

(二)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1.跨区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模式探讨;

2.综合型危废处置中心的规划设计与建设;

3.新标准下危险废物填埋场的选址及规划;

4.涉重危废资源化关键技术及环境风险管控;

5.水泥窑处置危废技术工艺及安全管理;

6.固/危废焚烧飞灰处理技术研究及资源化利用;

7.高浓度含盐废水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

8.废酸适用性资源化利用技术现状及工艺研究;

9.等离子熔融技术处置危废的发展及项目案例分析;

10.危废物焚烧前破碎配伍预处理系统;

11.铝工业二次铝灰资源化全量利用技术;

12.世界一流绿色企业创建及危险废物零填埋探索;

13.“碳达峰、碳减排”对危废行业的影响。

(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装备

1.危废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项目案例分享;

2.医疗废物的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装备与案例;

3.基于物联网的危险废物智能监管平台;

4.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高温熔融技术与设备;

5.危险废物预处理系统装备技术与实践。

(四)工业污泥、含油污泥处理新技术

1.含油污泥深度资源化利用技术;

2.热脱附技术在油泥治理和土壤修复中应用案例;

3.溶剂萃取法处置油泥技术;

4.含油污泥工业化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

5.炼化企业含油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新技术;

6.电镀污泥和冶炼废渣中金属的回收技术。

第三部分:土壤污染修复安全发展研讨会

1.土壤修复行业政策法规解读;

2.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管理实践;

3.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测及溯源;

4.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及工程应用;

5.土壤环境大数据分析与信息化管理。

第四部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测试与验证评价研讨会

1.危险废物的焚烧性能测试;

2.危险废物环境技术验证评价;

3.危废项目设施后评估;

4.危险废物焚烧、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5.危险废物蓄电池回收及汞废物处理。

第五部分: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021年会

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总结报告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六部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项目融资对接征询

固/危废在建、扩建、准建项目(需提供项目简介)。

第七部分:市场推广、合作交流

1.将精准对接国内外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设备信息,企业当前亟待解决的热点、焦点及疑难问题,推广最佳技术、设备及项目,解决危险废物利用设施和技术设备供需不对称问题,助力企业绿色健康发展。

2.为满足企业品牌宣传,进一步为企业搭建高端平台,构建企业与客户对话窗口,更好的为企业资源整合,寻找有效传播渠道,实现精准匹配。

第八部分:企业考察(考察单位待定)

六、会议亮点
1.政策标准:深度解析最新行业政策标准、把握固危废市场风向标,布局未来市场!
2.头脑风暴:特邀嘉宾、精彩演讲,结合两场高峰对话为您呈现危废领域饕餮盛宴!
3.精准圈层:将汇集危废领域知名企业、资深嘉宾等建立业内资深人脉资源!
4.精准服务:借鉴学习、共享资源,媒体宣传、提升业内知名度!
5.参会代表参与广泛,有机会获取更多市场前沿需求信息。
七、特邀与会嘉宾
各级政府规划、环保、城建、产业园区及行业管理部门;危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员单位;科研院校、专家学者以及技术解决方案及设备供应商;从事危险废物监管、产生、经营、收集、运输、处理处置、利用、检测等企业及投融资机构、行业媒体等。
八、企业风采

为推进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工艺技术应用,促进“产学研”结合,企业可通过最新技术推广和产品介绍,展示最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并解答应用方面的问题。有意赞助或协办会议的企业请与大会组委会联系。

※赞助方案说明

为满足企业品牌宣传,进一步为企业搭建高端平台,构建企业与客户对话窗口,更好的为企业资源整合,寻找有效传播渠道,实现精准匹配。特提供一系列赞助服务方案。以确保贵公司能充分利用大会的各项资源来获得最佳的宣传效益,并可配合贵公司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诚挚邀请贵公司赞助本次大会和参加展览展示,把握展示实力、推广产品与专家学者交流沟通的良好契机!具体赞助或参展请联系我们! 赞助方案

九、参会报名

参会可通过专用邮箱或扫描二维码在线报名。

1.第四届工业危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战略合作峰会暨危废产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年会参会回执表(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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