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新来的朋友

夫妻离婚后天各一方
对于这些离异家庭的孩子来说
想要跟双亲一起
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少夫妻离婚后
仍然为孩子的问题发生矛盾
有的甚至双方多次对簿公堂
什么是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离婚以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行使的与孩子见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而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则有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义务。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自己协商约定,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和剥夺,如果出现法定事由需要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必须经过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能不让对方看孩子吗?
原则上不可以。《民法典》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地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会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根据司法实践,暂时中止行使探望权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如身患传染性疾病);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如辱骂、殴打、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或非法拘禁);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注意:探望权的中止,并不是永久的,只是暂时性的。待中止的事由消灭后,应依法恢复。

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关于探望孩子的问题一般先由双方沟通协商确定实际行使的方式,如果没有上述中止情形的,遇到对方故意阻挠、意图剥夺一方探望权的情形,一方可就探望权问题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如果对于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对方拒不执行,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一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拘留、罚款等。

所以,要是遇到对方不让探望孩子的话可以先协议解决,若是对方蛮不讲理、拒绝沟通的话,就应该考虑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探望权,维系自己与孩子的感情。

离婚时没约定或者没主张探望权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在原被告没提出探望权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主动处理探望权。在协议离婚时,双方为了尽快办理离婚,往往会忽略子女探望权这一块或者进行笼统约定,而离婚后当事人之间就子女探望极易产生很多争议,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平时是否可以带子女离开住所地外出游玩等。

若双方无法就子女探望权事宜达成一致,仍然可以在离婚后,单独就探望权的问题起诉至法院,法院一般会从有利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适宜的探望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法院会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每个月的某一天或某几天行使探望权。
怎样才能保障自己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呢?

为了保障对孩子的探望权的行使,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就该问题约定清楚,此时可委托专业律师代为起草离婚协议,专业律师在起草协议时会考虑到更多的因素,如孩子抚养权、抚养地点、教育费、医疗费、财产分配、居住安排、债权分配、债务分担、违约责任等等,并且专业的婚姻律师会针对不同案例以及相关实际情况拟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效降低离婚以后发生纠纷的几率。

离婚并不会断绝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更不能隔断父母与孩子的感情,如果已经离婚而对方阻挠一方行使探望权,一方可采取诉讼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 条 速 递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向上滑动查看更多
(0)

相关推荐

  • 第七十九期 |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管辖和诉讼流程

    曹成律师 法法问 2019-06-05 律师说法:第七十九期 我们知道离婚的时候会对抚养权进行判决,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给付抚养费,但是如果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认为另一方已经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 ...

  • 以起诉方式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效力发生时间如何认定?

    鲁法案例[2021]321 01 裁判要旨 解除权为形成权,以解除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在解除权人以通知方式行使解除权时,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解除权人直接向曲阜市法院提起诉 ...

  •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原则(一)

    山东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17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原则(一)--张某诉王某离婚纠纷案 裁判要旨 对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应当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利益&quo ...

  • 离婚后,前妻不让我看孩子该怎么办?硬核律师教你这么做!

    离婚难,对于有孩子的夫妻而言,离婚更是难上加难!比如下面这个↓↓ 很多时候,双方为了孩子的抚养权经常斗得头破血流.很多时候,夫妻一离婚,孩子就只能选择随父亲或母亲一方生活.而一些夫妻会把孩子藏起来,不 ...

  •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原则(二)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原则(二) 山东高法 今天 收录于话题 #以案说"典" 4个 山东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18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原则(二)--钟某某诉 ...

  • 离婚诉讼中的九大误区有哪些?有离婚打算的千万注意

    俗话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很多非法律专业的朋友对于婚姻家事领域的法律规定其实没那么熟悉,但就是敢讲并认为他说的就是对的.我们在接待此类非常有"主见"的当 ...

  • 收藏:居住权设立方式详解(附相关案例分析)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上海二中院)审结了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案件以设立附期限居住权.支付补偿款的方式调解结案.上海二中院出具调解书后,为保障居住权顺利登记,承办法官陪同双方当事人一同 ...

  • 怎样在抚养权保卫战中取得优势? 王国兵律师个人主页

    一.法院判决抚养权考虑的核心因素是:一切以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 (一)不同年龄段孩子抚养权,法院一般司法实践判决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不要孩子抚养权,不尽抚 ...

  • 轻松聊法律,律师帮你忙,再次受邀《律师直播室》

    律师: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庄荣华律师 江苏东银(江北新区)律师事务所    洪楚钧律师          第一阶段:新闻热点 [主持人]轻松聊法律,律师帮你忙,欢迎大家走 ...

  • 《变更抚养权案件专业思路探析》 | 高瑾 | 律师视点

    2020-12-24 以下文章来源于律动家事 ,作者高瑾 律动家事传播家事动态,走进家事专业律师,介绍维权理念与举措,推展家事专业法律文化正能量. <变更抚养权案件专业思路探析> 作者:高 ...

  •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的相关裁判规则7条

    正文 来源:法信 重点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 ...

  • 父母争夺抚养权,谁的利益在先?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栾海明 张先生和王女士婚后第二年生下了孩子张小小,但好景不长,2019年7月,张先生先后两次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时,王女士同意离婚,但双方矛盾焦点集 ...

  • 哺乳期离婚,女方可以要求什么?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第二个方式是起诉离婚,孩子在哺乳期内,男女双方协议离婚是不受到限制的,但是,在起诉离婚时,男方的起诉离婚权是受到限制的. 那孩子在哺乳期内,女方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