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言》论命运岁之关系(三)
三是上下关系。《三命通会》云:“盖太岁如君也,大运如臣也。”《渊海子平·论大运》说:“大运不宜与太岁相克……岁冲克运者吉,运克岁君者凶。”在“论太岁吉凶”时还说:“太岁乃年中天子,故不可犯,犯之则凶。经云:'曰犯岁君,灾殃必重,五行有救,其年反必招财。’”可见,命局与岁运还有一种类似君臣的那种上下级关系。
有了这种上下级关系,古人才说“岁克运者吉,运克岁君者凶”,“曰犯岁君,灾殃必重”。意思是上级惩罚下级属于正当惩戒,故而灾轻。而日干与运干克犯岁君便是以下犯上,造反谋逆,会招来杀身之祸,故曰“日犯岁君,灾殃必重”。但若“五行有救”,则“其年反必招财”。什么情况才算是“五行有救”?诀云:“戊己愁逢甲乙,干头须有庚辛,或丙丁火局焚木……”意即甲乙日元怕逢戊己流年,命局若无庚辛金制木或丙丁火泄木,甲乙日元就直接克犯太岁,“其年必主凶丧,克妻妾,主破败是也。”但若日元有金制或火泄,其年反而招财进宝。《三命通会》上还加上一条,就是命局或大运有字与岁君相合,如甲曰逢戊年而有癸水,戊癸一合,也可化解日犯岁君之厄。
不论格局喜忌就不会很管用。虽然上述话语出自《渊海子平》,但子平在“论大运”时说过一句管总的话,这句话十分重要,可谓“一句顶一万句”也,那就是“须随格局喜忌而推之,不可执一”。意即论大运之吉凶祸福都必须随格局喜忌而论,别的方法都不可拘泥。举个实例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某男生于1939年农历7月21曰亥时,命式为:
财枭 曰 劫
己壬 甲 乙
卯申 辰 亥
大运: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9岁 19岁 29岁 39岁: 49岁 59岁
曰元为甲木,八字一不透金制木,二不透火泄木,大运也不见癸字,按说岁君逢戊己土之年命主当“灾殃必重”,但考其一生的戊己之年:
9岁戊子,命主无病无灾,读书优异。次年己丑任班干部,有喜无忧。
19岁戊戌,命主升任高中连长兼指导员(当时学校为军事化管制),有喜无忧。次年己亥,丧父,高考落榜,参军未果。
29岁戊申,有生子之喜。一家人境况比前两年好转。次年己酉,出任某厂负责人,大吉。
39岁戊午,入京治病(病为前两年所患),疗效较好,病情大减。次年己未,病发复治。
49岁戊辰,50岁己巳,两年平顺无灾。
59岁戊寅,自己胃出血、肺炎:妻子车祸骨折。破财甚多。次年己卯,病情大见好转。通观命主一生,共有十二次日犯岁君,尽管命局干头无金制火泄,也只有20岁己亥年和59岁戊寅这两年算得上是“灾殃必重”。大多数戊己年均为平常或有喜之年。可见,不能简单地说“日犯岁君,灾殃必重”,非得结合格局喜忌论不可。
命主之所以常常日犯岁君而平安无事,是因为命局为印赖杀生格,己财要坏印,有曰元甲木将其死死合住,加之乙木劫财回克流年戊己财星,保住了印格,所以命主才能安然度过许多曰犯岁君之年。20岁己亥年之所以克父,是亥卯合起阳刃克坏了辰土偏财,而地支上的财星是生官的喜神,并非是坏印的忌神,受克则父必有灾。59岁戊寅年之所以灾重,那是因为岁运地支冲击月令申金,有损用破格之危。这个例子也很好,说明了论断岁运吉凶还得“须随格局喜忌而推之”,否则就是瞎猜乱碰。
深得子平精髓的《子平真诠》一书,就没有采纳日犯岁君有灾之说。该书对太岁这个“诸神之领袖”视若无物,不置一言,足见老沈并没有把太岁看得神圣不可侵犯。《子平真诠》不说运克岁或岁克运就是吉或凶,而是说要看大运或岁君是否有益于格局。益格则论吉,破格则论凶。这才是论断岁运吉凶的不二法门,也才是子平的至上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