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级菌种知识培训课(10)
第七课:组织分离靠谱不?(续)
有人使用组织分离方法未经出菇试验大量制作菌种销售,感觉没有出过什么问题,这个是典型的拿别人冒险的行为。如果是用在种性变化比较不严重的菇种上面做,那不过是是因为本来就相对不容易出问题,并非技术高明。另一方面,不容易出问题的意思不是出问题少,而是问题不明显,不容易导致栽培户的强烈反弹索赔,而非问题不存在。
有位业内人士对我强调,他用组织分离的菌种直接使用,十几年了还没出问题。我的回答有点刻薄:你活了几十岁没死不证明你不会死,上两个世纪之前的所有人都死完了,证明人一定会死。是别人的死亡佐证你会死,而不是你本人活着证明你本人不会死。实际上就是,单一使用组织分离方法直接制作生产用菌种的方法,出问题是早晚的,没出问题的人不要心存侥幸。
更为可怕的当然是年复一年随随便便的就来一个“组织分离”,那就相当成问题了,因为不明显的变化累计起来就会成为严重的变化。
现实里,大部分栽培者是对不明显问题可以容忍的,因为这种不明显问题的判断是基于对种性表现的了解,而能够容忍的本质是对于种性的了解不足,所以无从判断菌种是不是存在种性偏移。而能够判断种性偏移的栽培者极少,同时他们很可能会上升为制种者或者职业技术人员,而不再从事基本的栽培工作。
目前中国政府的菌种生产许可的要求,是相当不符合生产实际的,其中主要的一点就是要求总只是某些资质证件,这个和唯文凭论没有什么区别,这是导致大批“组织分离派”在行业里瞎搞还能够存在理由。
食用菌行业的证件也相当泛滥,特别是那个“菌类园艺工”的培训,都是交钱就能拿证的,不过是中菌协头衔的廉价买卖而已,我当年得罪易菇网的实质性理由就是对这个培训班有过不太尖刻的批评,而那时候易菇网就是主办这个的,有人托蒋伟峰之口对我进行过耳提面命的“教诲”。
中国菌业制种机构的状况也日益下滑,不仅民间到处都是“组织分离派”的菌种制作者,一些原本不错的公营机构也江河日下,由于行政体制逆向淘汰的关系,能干者越来越少,而且也不给能者管事干事的机会,所以,也越来越容意蜕变为“组织分离派”。
严格的说:组织分离是一种获取未有菌种的方法,而不是菌种生产上的方法,是服务于育种的技术,但过去许多食用菌行业的专家,对此并无认识。我接触过很多“食用菌专业”出身的年轻毕业生,应该说都是几家知名学校的产品,对于组织分离的意义,理解都有问题。不知道这些名校的大家们,在传授知识的时候,有否把育种与制种分开看,不过今天市面上卖的所有食用菌专业书籍,里面的描述都把组织分离孢子分离和基质分离技术放在制种技术或菌种生产技术里面。如杨新美教授主编的《中国食用菌栽培学》第八章第四节,杨新美教授是我最敬重的老先生之一,但这不妨碍我对这种编排的异议,国内其他学者的著作,在这个方面也都是雷同的。甚至国外的书籍如日本资料,也没有把这个技术的实际应用意义从生产技术领域里剥离。
产生这个错误的原因是,早期的菌业产业是分散封闭的,没有形成现在这种规模和大局,所以行业分工不够细致,三十年前,买种还是个不太方便的事情,所以在满足从无到有的短缺需求时,有菌种就聊胜于无了,所以根本无需考量菌种的不明显优劣和种性的表现是否完全。事实上,组织分离者也总是会挑选较好的种菇去制作菌种,而机构都会不是特别严肃的做出菇试验。
但菌业发展到今天,内部分工越来越趋向于专业化,制种与育种基本上分开了,育种的工作大部分由公营机构承担了,而制种工作纯粹属于企业生产性质,所以就逐步民营化了。民营化的好处在于服务越来越好,缺点是行业规范不足的情况下,泥沙俱下,组织分离技术直接使用于生产菌种来源的情况就严重化了。
另一方面,产品的精细化高端化,生产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却要求长期稳定的使用某些品种的菌株,在没有市场认可的新替代菌株出现时,组织分离必将严重影响产品品质的持续保障。
而作为研究和育种技术手段起点的组织分离,继续保留在菌种生产领域,这种误导性质和粗劣知识的传授,就不利于行业走向更加精深的发展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