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如何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来源:乐辉著作权律师(http://bianhu.huilawyer.com)
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关于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其法律规定的 基本模式都是:“实际损失赔偿”—“违法所得(侵权获益)赔偿”—“法定赔偿”。即首先考虑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 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或者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给予赔偿;如果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则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判决给予法律规定的额度范围之内的赔偿。那么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何确定?能否以销售额的损失来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基本案情】案号(2018)鲁民终957号
在美国注册的达索公司享有Solidworks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2013 年4月19日,达索公司向淄博市文化市场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投诉称,博润公司未经达索公司许可,复制、商业使用Solidworks系列软件。2013年5月7日,执法局对博润公司安装(复制)使用Solidworks软件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博润公司共安装有33套Solidworks计算机软件(含2010版本29套、未知版本4套)。2014年3月26日,达索公司致函执法局,称博润公司所使用的前述33套Solidworks计算机软件未经达索公司合法授权。博润公司未能提供其所使用的该33套Solidworks计算机软件已取得达索公司许可或系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证据。达索公司起诉要求博润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273.9万元和合理开支10万元。2009年11月3日,博润公司曾从山东华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公司)购买两套Solidworks2009标准版计算机软件。 SolidworksOfficePremium2010白金包售价为83000元/套。博润公司提交的(2013)淄仲裁字161号裁决书记载,博润公司从华创公司购买的Solidworks2009标准版计算机软件的价格为30000元/套。在一审庭审中,当事人均认可Solidworks2010计算机软件的用途为三维建模设计。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著作权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达索公司主张应按其Solidworks2010软件销售额损失计算其实际损失符合法律规定。达索公司称其Solidworks2010软件销售单价为83000元,并提交了发票证据。 但仅凭该发票不足以证实Solidworks2010软件的市场流通价。博润公司提交的合同、裁决书等证据能够证明其购买Solidworks2009标准版计算机软件的单价为3万元。故对博润公司关于Solidworks2009标准版计算机 软件正版售价为3万元/套的主张予以确认。因博润公司商业性使用被诉 Solidworks2010软件33套,参照Solidworks2009标准版软件单价,其给达索公司造成的损失已经明显超过了法定赔偿50万元的最高限额,本案依法不适用法定赔偿额的计算方式,而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证据情况,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合理确定赔偿额。本案中博润公司如使用33套 Solidworks2010正版软件,结合其购买Solidworks2009标准版支出的3万元单价,至少应支出99万元。另外,达索公司需要为本案诉讼支出律师费及支付各种文件制作费用是可以确定的事实。因此,达索公司因博润 公司被诉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应不低于人民币105万元。一审法院未依据《著作权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审查达索公司的实际损失情况,适用法律错误,依法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