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会抽奖中一套房,老板反悔有点难!
员工年会抽奖中了一套房,没想到老板反悔了! 如果你能够抽奖得一套房,你是什么心情?是不是觉得自己会非常幸运、开心?
这不,杭州某公司的小王,就“有幸”遇到了这样的一个机会,而且更幸运的是他还抓住了机会幸运中奖了,不过当小王想要兑奖的时候,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了,不但没有能够痛快地拿到奖品,甚至有可能因此丢掉工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小王所在的公司近日举办了公司年会,公司老板为了增加年会的趣味性,增加了抽奖环节,其中的一等奖是“清空购物车”一次,这样的奖品不但充满悬念,而且非常刺激,在这些年的一些网络活动中也是常见的。
小王是一名年轻员工,正在为成家立业烦恼,想到杭州房价太高自己基本上买不起,而租房的价格也不低,对公司“清空购物车”活动就非常上心,想到万一自己好运能得一等奖,就能够让公司帮自己买一套房?
小王开始也就是当作好玩儿而已,在某网站选了一套心仪已久的房子放到购物车,但没想到鸿运当头,在年会中,还真的让他抽到了一等奖。小王兴奋异常,当场就要求老板确认中奖情况。可当老板看到小王的购物车后,却一下子傻眼了!一套房子,杭州的一套房子,几百万啊,虽然公司一年赚了些钱,但几百万拿出去做奖品,公司也吃不消啊!
老板于是和小王协商,能不能换些别的东西,毕竟年会只是一个娱乐活动,出几百万买房,老板也吃不消,小王这样搞,不是坑公司吗。
但小王却觉得自己也没错啊,公司的活动章程里,也没有限制购物车的金额上限,也没有规定不能买房,既然约定了“清空购物车”就要按照约定兑现,不能反悔违约吧!
双方协商不成,老板最后让步,帮助小王支付这套房的定金,但小王对此并不满意。
有法律界人士对此指出,公司抽奖活动的章程,相当于发出了一项要约合同,一旦有人达到了要约合同规定的要件,就等于合同成立。发出要约合同一方必须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在此事件中,小王抽中了一等奖,也展示了“购物车”中的物品,老板就有义务“清空购物车”,由于抽奖章程中没有限制金额和内容,就视为凡是合法的“购物车”中物品,都是有效的。所以,老板最好是和小王协商解决,否则就必须按约履行。
通过这一件事,我们看到发出要约合同的一方,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在合同条款上要仔细把握。而作为公司员工的小王,虽然在法律上完全没有问题,但也应该知道,公司年会只是一种娱乐活动,抽奖一般也就是“差不多”而已,就是意思意思,真的把一套几百万的房子放在购物车,有点钻空子的嫌疑。
其实,就在这几天,北京“菜百”也发生了一起拿金砖纠纷,“菜百”在店堂内一个柜子中放了一块金砖,要大家体验金砖的重量,但由于公示语言不严谨,与一位成功取出金砖的顾客产生了纠纷。这进一步提醒企业,任何对公众发出的语言、声明、公告等,都是非常严肃的,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对公司来说,一言一行都可能关系到企业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