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好笑的“楷模”
好笑的“楷模”
洪和胜||浙江
不久前,有媒体报道,安徽省有个县的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江某,因公款嫖娼,纵欲过度,体力不济,“不幸”陨命,被主管部门定性为“因公殉职”。许多人对此提出质疑,并予以指责。面对各路记者的采访,财政局负责人竟脸不红气不短地说:“江某是我们党培养的难得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无论工作还是做人,他都称得上是个楷模。”
将如此高的评价献给一个嫖客,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何为楷模?榜样、模范也。我不知道这位财政局负责人以什么为标准将江某称为楷模。亏他还好意思把“党”和“人民”、“做人”和“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还是先来看看江某的工作和做人吧。他执掌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的官印,权力不小。正是他有这个不小的权力,才使得他管着预算外资金,却能将资金变成真正的“预算外”,屡屡拿去嫖娼。这样的人工作好在哪里?江某家有老小,妻子勤劳贤惠。他却整日不归家,在外嫖妓,对妓女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一投入妓女的怀抱,就乐不思蜀。他曾私下对朋友说:如果几日不与“鸡婆”干那种事,心里就憋得慌,就茶饭无味。这样一个道德沦丧,生活腐败的人做人好在哪里?
嫖娼历来为真人君子所不齿,何况一名党员干部。如果说,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胆大妄为地拿公款去嫖娼,可以称作好干部、好公仆,那么,那些真正奉公守法,清正廉明的干部呢,莫不是该定为不称职了,不是人民的公仆了?这是对楷模的亵渎!
无独有偶,贵州某县的一名副乡长,为泄私愤报私仇,纠集几名当地流氓,闯进企业打伤一个农民企业家。该企业员工奋起还击,副乡长在逃跑途中失足跌落山崖,造成重伤。几日后,乡里为其举行表彰大会,表彰词中有4个字特别刺耳:光荣负伤。
把这些人的死说成因公殉职、光荣负伤,难道他们的具体职责就是嫖娼或组织流氓斗殴?而且死后竟然被树为楷模,太好笑了,好笑到恶心、反胃的地步。
近几年,干部嫖娼、参加流氓斗殴等事件虽然明显少了,但听到风流后成为死鬼,斗殴后变作英雄这样的事,仍然觉得十分刺耳,感到新鲜、好奇。令人费解的是,如此败类,还有人硬要往他们的脸上贴金,极尽粉饰之能事。真不知道这些人居心何在!
插图/网络
作者简介
洪和胜,早年摆过地摊,做过流浪汉,教过书,也当过农民和白衣天使,但从事时间最久的,是新闻工作,系当地有名的首席记者,迄今,有800多万字作品发表。为了积累更多的人生体验,前些年跳出体制,开始了打工仔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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