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案例再聊聊,如何在拿到判决书前判断案件输赢
【上期内容:审判琐记:李国庆、俞渝撕成这样,算是离婚的哪重境界?】
橙子之前在审判琐记: 如何在拿到判决书前判断案件输赢一文中提到,在拿到判决书之前,是有很多迹象可以预判案件结果的。一些朋友读完后表示很受启发,橙子今天结合一个案子,再聊聊这个话题。
前些天,一位从事律师职业的同学前往福建某地开庭,这是一件劳动争议纠纷,同学是劳动者一方的代理人,一审大获全胜,用人单位不服提起上诉,于是同学依旧作为劳动者一方的代理人出庭。在交流这件案件时,同学说了以下信息:开庭时间是上午8:30,庭审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庭审中法官几乎都在询问对方,庭审结束后书记员说上午还有两个庭,同学道了声辛苦就离开了法庭。
该案结果如何呢?我和同学的意见完全一致,肯定又是同学这一方大获全胜,不过同学的信心源自于对案情的把握。橙子对案情完全不了解,但是从庭审的细节依旧可以做出同样的判断。
一是开庭时间在8:30
各地法院下班时间未必一致,但上班时间大体上都是上午8:30。清晨是上班族一天中最匆忙的时段,8:30到了单位也未必能够或者愿意马上开始工作,因此开庭时间一般都定在9:00,如果案件少难度小的,定在9:30也不罕见。因此本案法官把开庭时间定在8:30,说明这天上午法官的庭审任务是非常重的,或者要开好几个庭,一般而言这几个案子的难度都不是很大,或者只开一个庭,但案情复杂耗时长;
二是本次庭审之后还有两个庭
庭审结束时书记员明确表示接下来还有两个庭,这说明本案属于第一种情况,即多个庭但案情不太复杂,不然法官也不会一个上午安排三个庭,如果案情复杂的话,很容易造成连锁反应,影响下一个案子按时开庭。而同学的案子排在第一位,很明显是主审法官认为上午安排的三个案子中,这个案子是案情最简单预计耗时最短的,一件二审案件承办法官庭前作出这种预判,很明显是有利于一审案件胜诉的一方的;
三是庭审中都在询问对方
庭审中法官重点询问的对象及询问分配的时间反映了法官对于案情的判断。一般而言,庭审中法官重点询问的一方,有时是相对不利的一方。庭审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对于法官而言,询问是查清事实最简单的手段,特别是如果案件的关键事实能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或者某项重要的事实对一方当事人不利,又得到了这一方当事人的认可,法官查清案件事实的工作就非常简单了。例如离婚案件中,被告不同意离婚,那么法官就会重点向被告询问分居时间,如果被告认可的分居时间与原告陈述的一致,那么法官这一项的调查任务就完成了。本案也是同理,用人单位是上诉的一方,法官全程都在对其询问,很明显是对这一方上诉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不太认同。
顺便说一句,在家事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因为缺乏法律知识和庭审经验,对法官的很多举动会产生误解。特别是庭审中觉得法官对自己询问少,自己发言的时间也少,总觉得法官是在偏向对方。这种误解的产生可以理解,但当事人由此产生的对法官的不信任乃至不理智的举动确实给法官带来了困扰。我这位同学作为律师倒是对此充分理解,告诉我说整个庭审过程中一直优哉游哉,淡定的不得了。
通过以上三点,再结合庭审不到一小时就结束了,案件的结果会如何,不是已经一目了然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