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立过程中的税收风险(一)企业类型的选择
根据目前我国《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目前可供选择的企业类型,大体有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类型。
三种企业类型的选择,面临着不同的税收后果,投资人的选择时需慎重考虑,当然了,税收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还要结合企业的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比如,企业的战略目标,企业风险控制等。
仅从税收角度来看,如果选择公司,那么公司要交纳企业所得税,税率25%,如果公司给投资者分红,还要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总体税负达40%。但公司如果符合小微企业的条件,则可享受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则要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
如果选择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缴的是个人所得税的。对合伙人而言,采取先分后税的政策。也就是说,先按经营所得计算出合伙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协议划分给所有合伙人,再由合伙人分别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合伙人是企业,则要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果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则要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的超额累进税率。
选择不同的企业类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税收后果,因此,投资人设立企业时不能不慎重分析考虑,然后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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