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
(征求意见稿)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计量单位:元建筑平方米、月项目标准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综合管理费0.32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公共财产和公共事物的管理(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齐全;(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7)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9)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用户不低于总户数的80%。(10)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0.31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暖气等设备确保居住小区内楼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基本市政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行和小修养护,包括:(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2)保证护栏、围墙、小品、桌、椅、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道路、甬路、步道、活动场地达到基本平整,边沟涵洞通畅;(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4)定期清洗外墙。绿化养护费0.07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二级养护标准养护.清洁卫生费0.08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维护和保持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包括:(1)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2)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3)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4)对楼梯间、门厅、电梯间、走廊等的门、窗、楼梯扶手、栏杆、墙壁等,进行一周一次清扫;(5)按政府有关规定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7)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秩序维护费0.11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包括:(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昼夜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临时停放位置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3)看管公共财产:包括楼内的门、窗、消防器材及小区的表井盖、雨箅子、小品、花、草、树木、果实等;(4)夜间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范检查和巡逻,巡逻不少于2人,做到有计划、有记录;(5)有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的处置预案;发生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警和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费每项0.05小区规划红线内及楼宇公共区域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做好相应运行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排除。智能化系统服务包括:楼宇对讲(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周界红外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消防监控系统、中控室运行维护系统服务项目,按项收费,每项0.05元/建筑平方米、月。注:以上收费标准已含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营业税及附加,不含保险费。二: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元/建筑平方米、月项目标准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综合管理费0.20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公共财产和公共事务的管理(1)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每年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组织实施;(3)白天有专职管理员接待住户,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夜间有人值班,处理急迫性报修,水、电等急迫性报修半小时内到现场;(4)协助召开业主大会并配合其运作;(5)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完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基本齐全;(6)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等手续;公开服务标准、收费依据及标准;(7)全体员工统一佩带有相片胸卡,持证上岗;(8)每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征求意见户数不低于总户数60%;(9)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能随时投入运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0.16按《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中附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应包括的范围的内容为准;不包括另行收费的设备设施,如电梯、水泵、供暖等设备(1)楼房及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小修,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2)保证护栏、围墙、楼道灯、绿化设施等公共设施、设备正常使用;(3)确保雨水、污水管道保持通畅,定期清淘化粪池、雨水井,相关设施无破损;绿化养护费0.04小区规划红线范围内的中心绿地和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区间绿地。(1)按市园林局规定的《三级养护标准》养护;(2)绿化率30%以上(包括30%),绿化费可以增加0.02元。清洁卫生费0.05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1)设定垃圾集纳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归集到垃圾楼、站,对垃圾(专用)楼、站、箱、道、桶及垃圾进行管理;(2)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一次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基本无废弃杂物;(3)按规定进行消毒、灭鼠等活动;(4)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5)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对业主的宣传,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秩序维护费0.05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户门以外 (1)相对封闭:做到小区主要出入口全天有专人值守,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2)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保持车辆行驶通畅;(3)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费每项0.05小区规划红线内及楼宇公共区域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做好相应运行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发生故障,及时排除。智能化系统服务包括:楼宇对讲(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周界红外报警系统、电视监控系统、消防监控系统、中控室运行维护系统服务项目,按项收费,每项0.05元/建筑平方米、月。注:以上收费标准已含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营业税及附加,不含保险费。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标准1、高层住宅电梯(有人驾驶)运行维护费用标准单位:元/部.年项目交流调速交流调压调速运行梯6362062503备用梯63626250高峰梯1413813890注:以2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但总增减不超过5%。2、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无人驾驶的高层住宅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标准单位:元/部.年项目交流调速交流调压调速运行梯3575433520备用梯35753352高峰梯79457449注:以20层为基准层,每增减一层,费用增减1%,但总增减不超过5%。3、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无人驾驶的低层和多层住宅(6层及以下)电梯运行维护费用标准单位:元/部.年项目交流调速交流调压调速运行梯14525139664、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应按年交纳电梯的大中修费,标准为3600元/部.年,由住宅楼内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电梯大、中修费,应单独设帐,专款专用,未发生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维修时,不得使用。5、电梯服务标准(1)主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电梯工夜间值班,并在候梯厅公布呼叫电话或房号。凡是楼层中设有电梯门的,均须开启载客;(2)凡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点-8点、17点-19点与主梯同时运行;(3)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无备用梯的,属急迫性维修的,应在30分钟内抢修完工,其它维修应于23点至次日5点以内完工;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4)一旦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应迅速组织救助。四、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物业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1、高压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1)高压水泵运行维护费,20960元/泵组.年(2)本收费标准适用于高位水箱供水系统,气压给水可参照执行;(3)系统以泵组为单位,包括一台运行泵,一台备用泵以及水箱等配套设施;(4)运行、维修费包括工资、管理费、电费、水质化验费、主泵和备用泵的维修、消防泵试泵费、普查费等;(5)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业主应按年交纳高压水泵大修费用,标准为1000元/组.年,由住宅楼内全体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大修费,应单独设帐,专款专用,未发生大修工程时,不得使用服务标准:(1)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用水;有停水处置预案;(2)水箱盖上锁并定期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3)维修服务标准执行京房地修字[1998]第799号文件规定;(4)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高压水泵机房,接近高位水箱。2、变频水泵运行维护费参照高压水泵运行维护费用标准执行。五 其他费用1、装修管理服务费(1)带电梯住宅:每建筑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4元。(2)不带电梯住宅:每建筑平方米最高不得超过3元。服务标准:(1)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2)查验业主装修方案,与业主、施工单位签定装修管理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严格治安、消防和房屋安全管理;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出入证管理,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4)业主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要进行处理,问题严重的报行政管理部门;(5)及时清运装修垃圾,集中堆放时间不得超过三天。2、电梯检测费、避雷针检测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生活垃圾处理费、机动车存车费、非机动车存车费等收费标准,按照市、区县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