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小公司不适合做绩效考核?七大理由告诉你,必须要做!

小公司不适合做绩效考核(深思),这篇文章,从头看到尾了,指出了,搞绩效考核的种种弊端,如破坏团队文化、独立创新、唯利是图、利益至上等等,现状也确实如此!百度也曾经痛斥过KPI,差点毁了百度,搞得人人都只为自己,只顾自己和手里的KPI。
可是,真不适合吗?不能一概而论吧!管理就是一项艺术,没有最好的,只有适合自己的!考核方法千千万,真不是小公司不适合做绩效考核,而是没有选对、做对而已!
目标与使命

公司无论大小,从开始就具备目标和使命属性,生存、赚钱、提高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有了目标,就有方向!但是,如何保证目标和使命不偏离方向?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绩效考核!所以,对于初创团队,几十人规模的公司,目标管理是非常合适的方法!这个目标,不是抽象的,而是全面和具体的!如销售收入增长10%,离职率降低在15%以下,客户满意度在90%以上......,针对一个、或是几个可行的目标去做,而且不能经常变!对于小公司来说,聚焦很重要,做成一点,就是成功!

诚然,市场的变幻莫测、本身抗风险能力低,上游企业的风吹草动,对于下游企业来说,就是波涛汹涌了!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也是目标之一!

分工与协作

小公司,人少,规模小,事少、业务少,这都不假!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啊!营销、市场、销售、售后、人力、财务、信息管理、融资管理......哪个都不能少啊!基本的分工和协作是要有的!而不是,老板让你干啥,就干啥!

其实,对于初创团队、小公司来说,团队管理是仅次于销售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随意化、情绪化管理也就算了,如果基本的分工和协作都没有,导致的结果就是人人有活干、人人都负责,出了问题,没有人负责!

所以,主责和副责、主要工作内容和协助工作内容要明确一些,可以不用表格化、书面化,会议中明确说明即可!

薪酬激励与绩效

记得,2012年进入IT行业,第一家也是小公司+创业公司,进入公司,啥啥没有啊!薪酬,全靠老板拍脑袋决定,看碟下菜!后悔了,就把人辞退,给的低了,员工离职了,承诺不兑现,或者说了,不承认!......

没有绩效考核、怎么去评定基本的能力,一个码农,写个代码都不能规范,跟不上项目进度;或者,面试时,滔滔不绝,但是眼高手低,没有真实力,没有绩效考核,怎么发现?

如果,单纯操作绩效考核,对于小公司来说,确实没有实际意义,但是,一旦和工资、晋升、年终奖金、项目提成、工作效率、职业发展等相结合,就变得非常重要!小公司管理流程制度不完善,同一个岗位,同一件事,不同的人来做,会有不同的过程和结果!所以,薪酬可以简单,甚至老板你可以随意定,但是没有绩效考核,你凭什么给员工涨工资、发奖金?又凭什么辞退人?

不要用什么KPI、BSC等成熟公司使用的方法,工作日志考核法、项目管理(简单)法,述职法、关键事件法......,磨合一段儿时间之后,用简单的OKR方法就足矣!

人的主观能动性

人是有感情的,而且生来是有主观能动性的!不要简单的认为,公司人少,老板一看就看出来,谁做的好?谁做到的不好?有时,眼见不一定为实,一名员工的表现好坏,是否和你的喜好、当时的情绪、工作难易程度等方面受影响?

有些所谓的明星员工,反而是伤害公司最深的人!而那些默默无闻、努力做事的员工,反而会给公司雪中送炭!

一个老板,不能只凭自己的眼力、经验、认知程度去判断一个员工优秀与否?往往老板们看到只是结果,至于员工怎么去做?付出了那些不为人知的努力,也许会选择性的忽略掉!正如引言中的链接文章里说的一样,太重视结果,会适得其反!你不是我,请不要随意评价我

绩效考核,不止对结果考核、还有工作行为、态度、协作、学习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量!小公司,初创团队,百废待兴,不能急于求结果,而应把重心放在工作行为的考核、团队协作、基本业务的流程梳理上!哪怕是一个小小的合理化建议,也是绩效激励的一种方式!
管理基础

企业管理、从一开始就有,而不是等发展壮大了,才去做!这也是绩效考核、绩效激励的作用之一!很多小公司,总是从开始就随意、散漫、习惯了!等到发展壮大了,从几十个人、发展到了上百人、上千人,才发现,之前的那些说一句话,干就完了,完全不起作用了!

没有管理基础,如同没有根基的高楼大厦,随时倾覆!而绩效管理,就是基础之一,可以简单、直接,但不能没有;可以随时更改方法、指标、但不能放弃不做!除非,资金链断裂、生存堪忧、难以为继!

优胜劣汰的需要

小公司,时刻都在变化,包括团队!没有绩效考核、绩效管理,团队人员无法确定谁合适、谁留下来、谁离开公司?这是人员优胜劣汰的需要!也许,老板仁慈,不忍心,可是不匹配、不合适的人留下来,对公司就是伤害!

对于很多小公司来说,老板的一句话,就可以让员工走人,相反的,员工的一个电话、一次仲裁,就可以让公司赔个元气大伤!而绩效考核,就是合理合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也是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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