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忌小记08:一战对苏格兰威士忌的重创
第一次世界大战”于1914年7月28日爆发,1918年11月11日结束。对于苏格兰威士忌产业而言,此时的战争可说是屋漏偏连夜雨,因为一旦战事发生所谓“大军未动,粮草先行”,首要便是充足的后勤补给。
由于枪械弹药生产不及,军需部长严厉指责酒类交易,认为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后勤人员喝太多酒的关系,甚至认为喝酒造成的伤害比所有德国潜艇的综合都还要大!
此时英国本土禁酒浪潮浮现,中央管制委员会成立,将苏格兰地区的酒馆营业时数砍了一半,英格兰及威尔士更只剩下1/3,并倡议急征两倍的重税。
这股禁酒浪潮原本扩及所有酒精性饮料,慢慢缩小到只针对烈酒,再转变为将酒类交易纳入国营体制,而原拟课征的重税也放缓提升幅度,不过依旧遭受苏格兰及爱尔兰的蒸馏业者强力反对。
而后借助军需部次长,也是约翰走路公司的常务董事巧妙周旋,将禁酒声浪转化为不让未熟成的烈酒流入市场的方式,限制烈酒必须存放于保税仓库内一定时间,进而催生了1915年的《未熟成烈酒法》。
该法案要求的熟陈年限为2年,来年修改为3年,而后沿用至今。这点其实也符合麦芽蒸馏业者的想法,因为他们在前几年“何谓威士忌”的争议时便提出类似建议,且不限于麦芽威士忌,因为对于广大的调和式威士忌族群来说,他们也希望酒里的谷物威士忌拥有一定的熟陈年份。
不过法案除了熟成要求之外,另一个重点是酒精度的最低限制,1916年原本规定为75 proof(约43%),1917年更改为70 proof(约40%),这项规定同样沿用至今。
有关烈酒的最小酒精度,早在1879年《销售食品及药物法修正案》( Sale of Food and Drugs Amendment Act)中便已经规定为75 proof。一般而言,有信誉的商人拿到的酒通常保持原桶强度( cask strength),而后加水稀释到45%~51%来贩卖。
不过1909年因政府税收导致酒价上扬,稀释水量难免增多,尤其是廉价的劣质酒。对于这种现象,消费者当然不喜欢,中央管制委员会也不高兴,强制订定最低酒精度其实与强制要求最少熟陈时间的立法原意相同,便是希望能抑止劣质酒流通,而其最终目的仍是希望抑制饮酒量与饮酒人口。
有关威士忌的基本规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硝烟中有了拟定,依靠国家法案,以及随战事而攀高的酒税、教育水平提高、对节制饮酒逐渐产生认同,以及从1920年开始的十年经济大萧条都影响了英国的饮酒量。
事实上,政府在战争期间抑制酒类产品的消耗量较为容易,如法国于1914年禁止贩卖苦艾酒、苏俄严禁伏特加、德国禁止在工业区生产烈酒、芬兰完全禁酒,澳洲、新西兰、南非、加拿大等均限制烈酒进口。
与这些国家相较,英国的法规堪称温和宽松,但根据统计,大战后1920~1930年期间苏格兰威士忌的消耗量减少1/3,近40间麦芽蒸馏厂关门,其中3/4永久消失。
又以坎贝尔镇最为惨烈,1920年尚存的20间蒸馏厂十年后仅剩下云顶( Springbank)、格兰帝( Glen Scotia)以及瑞克拉肯( Riechlachan)等3间,而后者也在1934年结束营业。
除了战争或法规规范,美国禁酒令对苏格兰威士忌的影响更大。
美国于南北战争后的“镀金时代”(1870~1900年左右)威士忌产业兴盛,许多所谓的“精馏者”( rectifier)以各种添加物伪制陈年波本酒来欺骗消费者,加上政商勾结爆发的“威士忌圈"( The Whisky Ring)丑闻。
威士忌圈"( The Whisky Ring)涉及一个广泛的贿赂网络,其中涉及酒厂,政府官员,店主和内部税收代理人。
从本质上讲,酿酒师向政府官员行贿,而这些官员帮助酿酒师逃脱了对其生产和销售的威士忌酒的联邦税。由于南北战争之后酒类税的增加,威士忌应被征收每加仑70美分的税。但是,蒸馏厂将改为每加仑向官员支付35美分,而非法威士忌则被标记为已缴税。
由于有政府官员的撑腰,威士忌圈被认为是坚不可摧的。 直到在美国财政部长杰明·布里斯托使用财政部以外的秘密特工进行了一系列调查后,最终Whiskey Ring被瓦解,在238名被起诉的人中,有110人被定罪,并追回了超过300万美元的税款。
终促使塔夫总统于1909年签署联邦法规,规范了波本、玉米、麦芽、裸麦、小麦威士忌的定义以及生产方式,时间点恰与英国皇家委员会对威士忌做出定义的年份相同。
至于禁酒浪潮,美国在几个主要禁酒团体如“反沙龙联盟”(Anti- Saloon League)、“妇女基督节制联盟”( Women's Christian Temperance Union)的奔走倡议下,自20世纪初开始一镇镇,而后是一州一州地立法禁酒,最后于1919年通过宪法第18条修正案于1920年开始禁止生产、贩卖或运送包括进口或外销任何酒精性饮料。46个州签署实施禁酒令,仅有康涅狄格州与罗德岛州拒绝执行。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原本就面临内忧外患的苏格兰威士忌产业,遭受了美国禁酒令的致命一击。趁着1919~1920年一年的宽限期,大量的威士忌运往大西洋彼岸,导致美国邻国的需求量不降反升。
加拿大和西印度群岛于1922年的进口量和1918年比较,急速攀升到5倍之多,百慕大接近43倍,而巴哈马更高达403倍;圣皮埃尔和米克隆岛的人口仅有6000人,1922年却进口了近12万加仑的苏格兰威士忌。
老字号的英国葡萄酒与烈酒商“贝瑞兄弟与路德”( Berry Bros.&Rudd)于1923年为美国市场装出“顺风”( Cutty Sark)调和威士忌,先运送到巴哈马,而后利用英国注册的货船驻锚在纽约港外的公海上,再以舢板、小艇摸黑抢滩偷渡进入美国。
类似的走私情节后来成为好莱坞乐此不疲的题材,如黑帮电影美国往事(Once upon a time in America)中利用盐袋当作浮标的铅锤,一旦遇见查缉立即将私酒沉入水底,等盐溶解后浮标上浮,便能定位并打捞私酒。
在《了不起的盖茨比》里,盖茨比则是通过走私烈酒,赚得盆满钵满用本书作家菲茨杰拉德的话来说,“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
此外,由于医疗用酒精未在禁止之列,因此拉弗格凭借其浓厚的消毒药水泥煤味,得以“消毒水”名义顺利通过美国海关检查,这一则传说流传甚广,但从未被证实。
无论外销(走私)数字如何成长,苏格兰威士忌产业在这段时期遭受重创,许多调和公司被迫熄灯关门,而他们经营的蒸馏厂、存酒和品牌名称则由资金雄厚的财团趁机接收。
首屈一指的财团便是愈来愈壮大的DCL,以及从20世纪以来便被称作“三大调和商”( The Big Three)的 James Buchanan公司、 John Dewar&Sons公司和 John Walker&Sons公司,彼此间透过换股进行大整并,而最大的赢家依旧是DCL。
1925年DCL重整旗下酒厂,将所属34间麦芽蒸馏厂全归由“苏格兰麦芽蒸馏者公司”(SMD)管理,但减产1/4;1927年吃下白马公司;1933年更宣布旗下麦芽蒸馏厂于当年停止生产,其他酒厂也随之跟进。愁云惨雾的威士忌产业在1933年美国废除禁酒令之后,终于露出一丝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