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融资产9月起彻底裸奔!穷人富人个人信息全在税局!

丽莎知道,

华人及金融机构,尤其是在英国的华人及金融机构请注意:

2017年5月31日,是各金融机构向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 Revenue & Customs)提交客户金融信息的最后日期。2017年9月,您的金融账户信息,将通过英国税务海关总署与世界55个国家和地区,实行“自动交换账户信息(Automatic Exchange ofInformation,以下简称AEOI)”,即你的金融账户信息赤裸裸地暴露在阳光之下。

这个规定是根据《通用报告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以下简称CRS)而来的。

什么是《通用报告准则》,这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Development,简称OECD)于2014年7月提出的,签署CRS的国家和地区,通过信息平台自动向相关方提供金融账户交易信息。

这个CRS的目的,就是通过参与的国家和地区之间,交换金融账户信息,税务居民的资料,用以提升税收的透明度,以及在一定程度上打击跨境逃税行为。

目前,已经有55个国家率先加入CRS体系,英国承诺在2017年9月,首次进行信息交换,其中不乏百慕大,维尔京,泽西等之前的避税天堂地区。

英国在第一批55个国家和地区名单中。中国在第二批的43个国家和地区名单中。中国承诺于2018年9月首次与其他国家共享信息,比英国晚一年。

所以,英国国家税务海关总署发出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做好自身检查,务必将自动交换账户信息于5月31日之前提交给税务局。

要求还警告:在5月31日的截至日期后提交的资料,或者是提交内容不属实,将被罚款。

那么具体涉及到哪些账户类型类型呢?

主要有四种:

存款机构——日常的银行业务或类似业务中接受存款。

托管机构——持有其他人的财务资产,作为其在英国业务的重要部分。

保险机构——提供现金价值保险或年金合同产品。

投资实体——包括债权和股权投资,例如由专业管理而获得资质的信托公司。

这些账户又涉及到哪些人或单位呢?

基于今年5月19日中国也已颁布了中国版本的《通用报告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CRS),名为《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调查管理办法》,这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五大中国财政金融主管机构颁布的,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在此,我们将中英两国涉及的华人人群一并讲给大家听。

通俗点讲,这个中国版本的《通用报告准则》涉及的是人和钱分离的人群。

我们以中国税务居民为例进行说明:

第一种情况:你是中国税务居民,你人在中国,钱也都在中国。那么这个政策和你没有关系;

第二种情况:你是中国纳税居民,你人在中国,但有部分钱在例如在英国、香港(这都是CRS的签约国或地区)等海外金融账户上。那么你的金融账户信息,将被上述金融机构,通过英国税务海关总署,或者香港税务局反馈给中国税务总局,到时候,如果你的账户收益没有报税,一种情况是被要求补缴税,另一种情况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第三种情况:你是中国非税务居民,你人不在中国,例如你人在英国,但你在中国有金融类资产,那么中国也将会把你的账户信息报告给你所在的纳税国,如英国。

再解释一遍,如果中国公民刘先生在英国金融机构开了一个金融账户,那么在英国,刘先生就应该是非居民金融账户,这个账户的信息就会经由英国金融机构,报送至英国税务海关总署,然后交换给中国税务总局,由中国税务机构识别刘先生是否为这个账户资产报税,如果没有,就要进行补缴。

还以刘先生为例,如果刘先生加入了英国国籍,但资产还留在中国,中国税务总局就会将信息交换给英国税务海关总署,由英国税务机构识别刘先生是否为这个账户资产产生的额外现金报税。

那么哪几类人将受到CRS影响:

1. 已经移民欧美,但中国有金融类资产

根据CRS协议,如果你已经移民海外,那么你在中国境内持有的金融资产将被披露给移民国。移民国会对你在中国的资产追税和稽查。

2. 在海外配置金融资产 

你是中国人,不管你是否移民,您的海外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或地区,会将你的金融资产情况披露给中国税务局。你的资金来源、合法性、是否纳税都会受到稽查。

3. 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

你是中国人,在境外税收非常优惠的地域设立公司,通过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户持有资产,并通过公司帐户来进行理财,那么,您及公司拥有的金融资产均会被披露。

4. 海外大额人寿保险

如果你在CRS签约地区(包括香港)购买了大额保单,那么保单信息会披露给中国税务局,不仅是2017年新买的保单才会被披露,而是历史上已经购买的保单都会被披露。

就中国而言,除了中国税收居民以外的个人,还包括企业和其他组织,但不包括政府机构、国际组织、中央银行、金融机构,或者在证券市场上交易的公司及其关联机构。

那么金融机构又是怎样来收集你的涉税信息呢?

还以中国为例,有人认为,只有非居民金融账户超过100万美元,才会被银行等金融机构收集涉税信息,这包括账户持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账号余额或价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不包括实物资产)的收入等信息。

其实这是个误解,100万美元以下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也会被收集,只是100万美元以上的金融账户优先收集而已。

根据中国刚刚颁布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调查管理办法》,截止2017年6月30日之前,如果你的账户余额超过100万美元,你的涉税信息,将在今年底被收集交给税务机关,而账户余额低于或等于100万美元,则在明年底之前收集完成。

显然,将100万美元作为高净值人群与低净值人群的分界线,目的就是让高净值人群成为是涉税信息的收集重点对象。

那么是税务信息收集究竟有没有资本门槛?

  • 对于已有的个人账户,没有门槛限制,即无论金额多少,都在信息交换的范围。

  • 对于已有的公司,金额在25万美元以下的,可以不在信息交换的范围之内。

  • 对于新开设的个人或者公司账户,无论金额大小,都需要进行信息交换。

相关账户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保险产品收入、相关金融资产的交易所得,当然还包括账户的一系列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别等,以及年度付到,或者计入该账户的总额,统统会算进去。

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到2018年9月,参与到CRS之中的这100个国家和地区,有金融账户的中国人涉税信息将被中国税务机关获取到税务信息?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目前看来信息交换需要达到两个条件:一是,彼此必须是CRS的参与国;二是,参与国与中国达成双边或多边的金融账户信息自动交换匹配关系,但这是迟早的事情。

不过,最后需要强调一点的是,CRS披露的是非居民的金融账户,也就是说, CRS交换的是协约国之间拥有的个人和企业海外金融账户信息,房产等不包括在内。

因此持有海外非金融资产,如房产、黄金、珠宝、收藏品等还是可以的。

最后需要特别说明,《通用报告准则》(CRS)主要针对的是个人纳税问题,通过对国与国之间的协议,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从而达到掌握本国居民的收入情况,以便后续展开可能的收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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