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科举后,上百万的秀才、举人入仕无门,清廷又是如何善后的?
科举制度沿袭了一千多年,是体制下固定的人才选拨方式,也是天下读书人入仕的主要途径。到了清末科举制已经不能顺应时代发展,随着新式学堂的出现,废除科举已经势在必行。对于清政府来说,废除科举并不难,难就难在如何善后。要知道数百万的秀才、贡生、举人一下子失去了登进之路,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
为此,清政府出台了一些政策,对这些人进行了善后处理,并解决其安置问题。大致有三个办法:
1,生员补考优贡、拔贡
为了给生员出路,将原先选拨优贡、拨贡的严格条件一并废除,所有生员,除了年轻力壮可入师范学堂以及已入师范学堂者不准应考外,其余均可以参加考试。1909年秋,在全国各省举行优贡、拔贡补考,凡地方生员均由各府州县官会同教官报送,八旗在京畿各省驻防生员由各管辖区地区的将军、都统、副都统分别选送。
考官由各省学使担任,并调用进士、举人、优贡、拔贡出身者为阅卷官,应试者可以连续参加考试。试题中以史论一篇,四书义或经义一篇,均要求即日交卷。
新选取的优贡、拔贡出身者于次年向该省督抚领取咨文投呈学部,于五月到北京,六月参加朝靠。由于参考人数众多,先在学部组织一次各省优贡、拔贡的考试,试题是四书一篇,史论一篇,然后派大臣阅卷,分别去取。经阅卷大臣评定,录取一、二、三等。
按规定,一等及二等前十名,中年以下者委以七品小京官,年龄较大者则授予知县;二等第十名以后,一部分授京官在各部司任职,另外一部分则授以外官,如盐库大使、州判、州同、县丞等;三等者不予授官。
2,生员的考职
生员未取得优贡、拔贡出身的,准许以佐贰杂职分发试用。除挑入学堂充任教员、出游游学不予送考外,其余生员均于优贡之年,由各州、县官会同教官遴选保送应试。
考试于优贡试完以后,在省城由提学使分为两场进行,头场讲经义、史论各一篇,二场试时务策两篇。考试前在算学、舆地、财政、兵政、交涉、铁路、矿务、警察、外国政法等科目中,认考某一科目报明,再试以专门题目,合校两场以定是否录取。
录取比例一般是大省取一百名,中省取七十名,小省取五十名。考试成绩一等的以巡检任用,二等的以典史任用,由吏部分别铨选派送,并准许分省或在本省试用,考职限三科以后即行停止。
3,举贡会考
举贡会考,即给予考取州同、州判、县丞、主薄、吏目等职,或给予教职。这种考职制度已于道光年间废除,停止科举后,为了拓宽原举人、贡生的出路,仿照旧制,举行举人与恩、优、拔、副、岁贡的会考。
1906年清政府学部成立以后,奏定在三科内,每三年一次,保送举贡若干名,按举人四名、贡生一名计算。但是,已经有正式官职,或是学堂教官、学生定有奖励者,或实缺教官、与未经朝考的优贡、拔贡人员,均不准保送。
会考分为两场,头场以经义,史论各一篇,第二场试各报考专门题目。录取者赴京城再度应考,1907年4月清政府在保和殿举行了举贡会考,考试内容、方法与朝考相同。考试期间,由皇帝指派阅卷大臣六人、襄校官六人、内监试二人、外监试四人,这次会考录取三百六十七人,根据考试成绩分为三等。
举人取一等及二等前十名者,分别在京城充任主事、中书、七品小京官等职,在外省则充任知县;二等十名以后,分别任用为州判、监库大使、府经历、县丞等职;三等者不予委派任用。
以上的这些举措,虽然力度不如常年的乡试,但在废除科举制后还是起到了一定效果,那些准备参加科举的生员们毕竟也有一条进身之路,不至于十年寒窗付诸东流。但尽管如此,新式教育依然是主流,那些受传统教育的读书人只有少数人能成功转型,成为可用之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