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问558:开展神经介入,人员培养的条件达到了吗?

今天是咱们一起学习的第 558 天

根据《症状性颅内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血管内治疗中国专家共识2018》,开展ICAS血管内治疗的介入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硬件要求:

①专门的神经重症监护病房,能及时进行神经功能评估和识别并发症,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

②急诊头部CT;

③进行脑血管检查的DSA设备及配套的导管室、抢救设备。

人员要求:

①至少1名有经验的治疗ICAS的神经介入医师;

②“有经验”定义为此前每年完成ICAS血管内治疗至少10例或此前至少完成过10例ICAS治疗,且每年至少完成颅外动脉粥样硬化性狭窄血管内治疗30例(能随时呈报可查的患者原始材料);

③专业的神经介入导管室护士及医师团队。

美国培养神经外科介入医师要求 :

美国神经介入医生培训项目每年至少应包含250例神经介入治疗手术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动脉瘤介入治疗40台,其中包括10例破裂动脉瘤;

2.动静脉畸形、动静脉瘘和其他颅内栓塞治疗20例;

3.颅内和颅外段支架植入术25台,颅内颅外各5例 以上,应包含颅内支架植入和血流导向装置植入 ;

4.急诊取栓术30台;

5.10例动脉溶栓、给药(化疗或治疗痉挛);

6.5台脊髓血管造影和栓塞术;

ESMINT等欧洲联合培养神经介入医师要求:

1.在开展神经介入治疗前,必须以第一术者的身份完成100台以上脑血管造影;

2.至少参与150台以上神经介入手 术,且一般以上为第一术者身份, 应包含动脉瘤、急诊取栓、颅内外 狭窄支架术、动静脉畸形和动静脉 瘘栓塞术以及颈外动脉栓塞术;

3.至少完成50台缺血治疗(开通)以及50台出血治疗(栓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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