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母公司以实物投资子公司的计税问题
粉丝来信
(北京“投融资总监”公众号粉丝)亲爱的房老师您好,请教个问题。分公司的土地和房产,证书也是分公司的名称,集团新注册了一个子公司,想把分公司的房产和土地转移到子公司,注册地址就是分公司地址,以后再把分公司注销。子公司的股东也是集团,这种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转移房产土地是否可以免税呢?有相关文件号吗?
房老师答疑
亲爱的“投融资总监”公众号粉丝,同一控制的概念一般用于企业重组的特殊场合。
你们属于一般性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范畴,设计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
现分别解答如下:
1.企业所得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后的公允价值扣除计税基础后的余额,计算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于投资协议生效并办理股权登记手续时,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的实现。
2.增值税问题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也就是说,对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有 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3.土地增值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4.契税问题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六条,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 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母公司以土地、房屋权属向其全资子公司增资,视同划转,免征契税。
5.印花税问题
《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印花税税目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 号) 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另外,母公司投资后,子公司会增加实收资本,所以还涉及印花税问题。
希望我的分析对你有所帮助,再次谢谢你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