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让学生达到“懂”的状态
教师的工作是培养人的,是培养人的头脑(不是脑袋)的,是要通过教师对每一个问题、例题、习题、试题的思维过程的剖析、展示、讲述、示范,并伴随着学生对思维过程的学习、模仿、思考、领悟来实现的。为了使学生能实现“领悟”这一飞跃,教师必然会遇到一个又一个难以讲清楚、难以言传的问题或道理,这就是对一位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能力的真正的考验。所以,教师的最高境界就是要将很难讲清楚、难以言传、欲言又止、讲了多遍以后学生还是一片茫然、竭尽全力还是感到没有讲清楚、教学中一定会遇到而心理上又极力想回避的道理(实际上就是规律性),千方百计,绞尽脑汁,想方设法用明确的语言表述出来。这也就是教师的职业的神圣性,不可替代性,当然也就体现了教师教学能力的最高水平。
教学的目标就是要使学生“懂”,这是教学的根本问题,然而怎样才能使学生“懂”呢?
首先要求,教师要能进入“明白”的境界,要真正明白学生达到或进入怎样的状态,就是“懂”了!基本的标准就是教师要明白单纯的“记忆”、“背诵”、“复述”、“默写”是不容易达到“懂”的水平的。
“懂”的要求首先要落实在知识层次(包括知识、概念、定理、法则、定律、性质等等)上,落实到基础知识的掌握上,“懂”就是达到正确“理解”和能够“应用”。具体的要求是:在正确叙述的基础上,能正确地解释其中的关键词(语);能正确地完成文字语言、符号语言、图形语言之间的互相转化;能独立地构造反例;能在变动或动态状态下,保持对“知识对象”的正确认识和判断;能在解题过程中萌发意识并发现“隐含的知识”,正确地应用、完成有关的解题步骤。
“懂”的要求也要落实到基本技能层次上,第一层次的要求就是学会基本技能,并通过训练到达娴熟掌握的程度,这时“懂”就表现为“学会”和“娴熟”;第二层次要求,就是能清楚地把握每一项技能的关键步骤,心知肚明,牢牢抓住,表达不走样,不变形;第三层次就是对技能表达的每一步骤的正确与否,能作出及时而准确的判断;对技能实施的结果能正确地作出预判;能在解题过程中萌发意识并发现“隐含的技能要求”,正确地完成相应的解题步骤。
“懂”的要求最重要的是要落实到在思维能力培养、发展的层次上,“懂”就是完成了“领悟”的飞跃和升华,具体表现为:能发现题目的条件、结论中没有出现的关键性质;能正确地、通顺地表述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能简洁、清晰地理清和表述思路;对自己已经做好的题目的每一个步骤,都能正确回答老师的问题,“你是怎样想的”和“为什么会这样想”等等。领悟就是人在思考一个问题的过程中,想想,想想,突然“噢……!”灵光一闪,猛然醒悟,豁然开朗的思维现象。
通过教学实践,我们可以发现这样的规律:人的能力的发展,是和他发出“噢……!”的次数成正比例的,也就是人的能力的发展,是和完成领悟飞跃的次数成正比例的。一名学生在学习中,不断地在发出:“噢……!想出来了!”“噢……!我明白了“噢……!原来是这个道理!”“噢……!原来是这么回事!”,这样的学生肯定是优秀的,可以这么说,“噢……!”就是“懂”和“不懂”的分水岭。
所以教师在教学中的一个重要任务,也可以说就是教师的“天职”,就是通过不断激励学生进入积极的思维状态,引导、促进、激发学生一次又一次地完成以“噢……!”为表现形式的“领悟”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