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遇到的邮递员
嗨,我是哈哈大笑,欢迎阅读!
读陈忠实的书,看他写白嘉轩的七房媳妇,不由得想写一写我所接触的邮递员,自从调到这所学校起,先后遇到过五任邮递员。
第一个邮递员,姓吴,名字记不清了,只知道是篮球队吴童鞋的爸爸,这爷俩有着相同的特点:高并黑。当时,六年级的吴童鞋俨然是一只鸡群里的鹤,而他爸更是,一踏进校园,再无海拔比他还高之人。父子俩均是黝黑黝黑的,这样,就让雪白的牙齿更加明显。吴爸爱笑,善言,最大的特征是“以校为家”。来了便坐之不走,少则一节课,多则小半天。一楼是科任老师的办公室,他逮谁和谁聊,直至聊到众人谈“吴”色变,从窗口一望,有个黑塔般的人物逼近,大家马上埋伏起来,找不到人的吴姓爸爸只得放好报纸怏怏不乐地离开。
那些年,我们一起遇到的邮递员
First
第二个邮递员,恍若姓王,他和吴爸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这位主儿,彼时不过二十五六的年龄,送报纸只当例行公事,无论路上撞见多少位老师,办公室里有多少人在座,均熟视无睹,从不吱声。穿皮靴、戴墨镜、哼着音乐,把报刊杂志一放,立马走人。久而久之,大家已经习惯了成为彼此眼中的空气。然,这“空气”在他就任期间却做了一件不同凡响的大事——那就是给俺们学校的美女老师香玲递上了一封情书。当然,情书递得无声无息,单相思也枯萎得无声无息。我后来想明白一个道理,不可思议的事往往由不可思议的人发起。谁能想到这哑然的少年情窦初开的如此猛烈呢?他当时要找个中间人也行啊,可惜,我们都是他的陌路。
第三个邮递员,是有史以来让我们刮目相看的一个男孩,叫李明。小伙子人长得精神,虽然黑点,但是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他上楼梯,通常喜欢三步并做两步,跨过一级台阶,风风火火、雷厉风行的一个人。同样是送报纸,唯独人家送得爽快、干练。既准时送达,又分毫不差,甚至哪本书归属于哪个楼层之前都会一一分好类。李明话不多但又不失礼貌,经常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匆忙之间,已然把一切事项办好。不过时间不长,就换来了另一个邮递员。我们有过追问,李明怎么不来了?答,高升了!这也让人慨叹: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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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rd
第四任邮递员,叫某秋。别的邮递员都是穿便装,唯独他喜穿一件绿色的,很正式的、带肩章的衣服。这哥们,和前面三位一样,一如既往的黑。我时常怀疑应该叫他大叔。后来攀谈才知道他和我们一个调走的同事竟然是同学,那同学大我两岁。所以,大叔其实应该是大哥。某秋初到时,真的是老气横秋,我们都不爱理他,后来,混熟了,暴露了本质,这位先生特能侃,大道小道的消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而我们,比较八卦的问题常常是集中在他的终身大事上。那时,他有一个在县医院上班的女友,两人正在谈婚论嫁。我们就一直围绕着他何时娶妻、何时买喜糖的话题喋喋不休,结果,他一直托,一直托,一直托到因为私藏报纸受到了处分而离开,我们也没见到过一块糖。
现任的邮递员叫王江,二十八岁。其实,这才是我要极力着墨的一个人物,每当他到办公室来的时候,我都有一种冲动,我想,把他写成活的!
我们都习惯把王江叫成小邮递员,这不仅是因为他年龄小、个头矮的缘故,更直接的原因,大家视他如同临家弟弟。
这个弟弟,有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不修边幅,有时是蓬着头来,有时是垢着面来。所以,我时常打趣他:“王江,今天洗脸了吗?”他最好的语言是两个字“嘿嘿”,耸动着肩膀一味地笑,把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笑成一条线。王江应该是个不太称职的邮递员,第一,自从他经手我们学校的报刊杂志后,屡屡出现书报查收不到的状况,第二,他比较懒,有时候,上个月的报刊这个月才到。送达非常不及时。因为这个原因,老师们纷纷声讨,于是直接勒令他把报刊杂志送到我的办公室。如果哪天不来,我就打电话催,这样一来,和他渐渐熟识了。
熟识之后,他摸透了我的秉性,开始做一些自以为很得意的事情。比如,偷偷拿走我一支笔芯、一个书夹什么的,或者,用同事的手机给我打电话。他最引以为傲的事情可能就是趁我不在,把自己的QQ号添加在了我的好友栏里,然后,可能怕我删除,还私自改了备注——“小邮递员”。对于这样一个自作聪明的家伙,我转换了一种视角,更多的时候,我把他当成了班里一个调皮的学生。脾气不好时,也横眉立目,爱理不理,但他从来都不会自觉。我越忙的时候,他越凑过来,“大姐,给我刻个戳呗!”他见过我篆刻印章,就记在了心上,当是口头禅,一星期起码得说两回。我态度恶劣地回他:“一边绕着,哪凉快哪呆着去!”他一幅打不死的小强模样,仍是那款傻笑,还附带两声“嘿嘿”。
那些年,我们一起遇到的邮递员
Fifth
这是跟我,在我们学校,王江有着最惧怕的人。那就是老校长。老校长喜订一种刊物——《海外版知音》。结果,马马虎虎的小邮陆续弄丢了三期,校长气结,送他个绰号“小迷糊”。末了,找他们局长投诉了他,估计,王江肯定挨了一顿声色俱厉的“K”,自此,再见到校长如同老鼠见猫,凡校长的杂志,必先抽出来毕恭毕敬地摆在她办公室的桌子上。
要说吃一堑长一智,王江以后应该尽职尽责吧,但是这家伙,仍是不思悔改。经他手的报刊,还会无端失踪、下落不明。这不,昨天,把杂志分发后手表又落在了我们办公室。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坏了,把人家的XX弄丢了,又得挨罚了!”每当这个时候,他要补救的时候就会想起我,“大姐,你帮我从网上买本书呗,第X期的《XX》” 不消说,准是事主开始教训他了,可即使这样,仍然照丢不误,我着实怀疑,这样的员工能坚持三年不被开除真是个奇迹!
和第一任邮递员一样,王江喜欢在办公室留连。他经常翻我写字的本子,我在的时候,他会说:“写的这是破啥呀?”我不在的时候,他会问:“这是她写的吗?印的吧?!”我想,这孩子应该是对学校有着一种情感,他经常说自己上学的时候如何如何地气老师,要是好好上学,现在起码也是大学毕业了。语气间夹杂着一种惋惜,这是他少有的一本正经的时候。我问过他,干邮递员前做些什么。他说中学辍学后就在家里放了几年羊,然后,还到俄罗斯做了三年买卖——倒腾服装。我瞪大眼睛:“那你会说俄语吗?”他说会一些,是自己照着书自学的。我说你给我吆喝一下吧,怎么卖衣服?怎么讲价钱?他嘟噜着说了一长串,当时我想,这小邮递员还真不简单呢!
的确,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小邮递员还有个嗜好,那就是会网友。他经常说,我又找哪个小丫头约会去了。我逗他,“你就说吧,我哪天告诉你媳妇,有你在家里跪搓板的时候。”他仍旧“嘿嘿”。“我白去了,人家小丫头根本就没去。”但是,不管去没去,总是隔三差五,有个匿名的小丫头要出现在王江的口中——今年是唐山的,明天又成了港口的。我知道,有些人明明不太规矩偏偏要装得道貌岸然,而有些人,没有胆子,却喜好口无遮拦,王江,在我眼里属于后者。他所谓的“找小丫头”更像是一种杜撰的时尚。
落笔至此,不知道小邮递员的形象有没有鲜活起来。大千世界,芸芸众生,每一个生命都是宇宙间的奇迹,重要的是用如何用心去感受这奇迹。如何欣赏大自然中的生命现象,用它们的千姿百态丰富自己的心胸。我只知道,“要善待一切生命,从每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到一头羚羊,一只昆虫,一棵树,从心底里产生万物同源的亲近感。”
登陆我的网易博客,据说要关闭了,于是,打算陆续搬几篇旧文——旧文和旧物件一样,有的拾起来,是满满的回忆。因为,那些年,我的文字里也充满着真诚!
——晓宇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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