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黛玉这个典故,暗示了探春婚后被迫离开丈夫,在深山苦熬岁月

贾府三小姐探春最后远嫁海外无疑,只是她远嫁之后到底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呢?因为原著后40回的遗失,她的结局和《红楼梦》中其他女孩儿一样,都成了难解之谜。不过好在作者在前80回给了很多伏笔,我们大可从这些伏笔推敲出人物结局。其实林黛玉曾说过一个典故,这个典故正好伏笔了探春远嫁后的真实状况——夫妻离散、流离失所后,在深山“蕉”房里苦熬岁月。
37回,探春组织成立大观园诗社。当时黛玉建议说,既然要起诗社了,大家都起个雅号才行,不然依然是姐妹叔嫂称呼的话,也太俗气了些。大家听了黛玉的建议都纷纷响应,先是李纨第一个给自己定了“稻香老农”的号,接着探春给自己取了个“秋爽居士”。
宝玉听了就对探春说,居士主人这等字样到底不雅,不如指着秋爽斋的梧桐芭蕉取一个倒好。探春想了想就说:“我最喜芭蕉,就称'蕉下客’罢。”众人都说这个号别致有趣,林黛玉却打趣说:“你们快牵了他去,炖了脯子吃酒。古人曾云'蕉叶覆鹿’。他自称'蕉下客’,可不是一只鹿了?快做了鹿脯来。”
“蕉叶覆鹿”原是《列子》里的典故。讲的是郑国时,一人进山砍柴,打死一只鹿,藏于干塘,并覆盖柴火。可回家时他却忘了藏鹿之处,以为自己做梦,于是回家路上不停叨念此事。
另一人听见砍柴人叨念梦到藏鹿之事,就去寻找,果然在砍柴人说的地方找到鹿了。砍柴人心有不甘,晚上真的梦到藏鹿之所,并得鹿之人。第二天他找到得鹿之人索要鹿,得鹿人不从,两人就告官去了。法官听了二人的诉讼后说,这鹿你们就一人一半吧!
这是“蕉叶覆鹿”典故里的故事,但探春的结局不能生搬硬套此故事,否则探春成了只“死鹿”,被柴火覆盖,还被人争来抢去,这多不合理?作者在引用典故伏笔时,也都是取其意罢了,而非完全照搬。
譬如黛玉的雅号“潇湘妃子”,暗示的就是80回后,宝玉会有长期离家的情节,黛玉因思念担忧宝玉,于是泪洒竹子,就像娥皇女英哭舜帝一样。若生搬硬套,岂不是说黛玉成了妃子,还要和另外一个女人共同哭皇帝?关于“潇湘妃子”的寓意,探春已经说得很明白:
“当日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他住的是潇湘馆,他又爱哭,将来他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以后都叫他作'潇湘妃子’就完了。”
那么“蕉叶覆鹿”又是如何伏笔探春的呢?我觉得我们应该首先该从这四字的字面意思去理解。探春的秋爽斋种有很多芭蕉,其实这就寓意了将来她远嫁的地方必然是盛产芭蕉的地方,也许就是热带某个沿海之地。
从原著里我们可以看出,从53回起贾府的日子就很明显颓丧下去了。先是除夕夜乌进孝交不齐地租,贾珍直抱怨“真叫别过年了!”乌进孝说起连雨天,又是冰雹,地里没收成。荣国府的庄子比宁国府还惨。75回,尤氏在贾母那吃饭,丫头盛了一碗下人的米饭给她。贾母当时训斥丫头该死,鸳鸯忙解释说“如今都是可着头做帽子了,要一点儿富余也不能的。”接着王夫人也说:
“这一二年旱涝不定,田上的米都不能按数交的。这几样细米更艰难了,所以都可着吃的多少关去,生恐一时短了,买的不顺口。”
贾府这样的人家连吃饭都可着头了,那么普通老百姓还能有饭吃吗?这一年年闹天灾,百姓们吃不保,在那个农耕社会岂能不乱?刚好78回作者就长篇大论讲了林四娘抗战的事。这个故事里有“黄巾”、“赤眉”等流贼叛乱的事,这就暗示了当时社会已经很动乱。
由此可推断出,探春很可能是因为朝廷打败仗了,才拿她去外藩和亲。但当时如此动荡的社会,探春“一番风雨路三千”,就算能安全到达夫家,嫁过去后也不能安稳度日。她最后很可能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比如流寇战争等,而离开夫家,流离失所,后独自在深山里苦熬。
因地处热带,盛产芭蕉,所以探春给自己简单搭了个屋子,以芭蕉叶覆盖屋顶。这就是“蕉叶覆鹿”的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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