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公务员职级晋升实行积分制管理

为进一步激励基层一线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近日,广安区出台《广安市广安区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公务员职级晋升实行积分制管理,将任职年限、基层工作年限、工龄、年度考核等次、工作实绩、个人奖惩、民主测评等情况全部量化,分为基础积分、实绩积分、奖惩积分、测评积分四类,每年进行一次积分考评,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考评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据广安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袁兴军介绍,《办法》突出一个特点——坚持工作实绩选人用人,参加援藏、援彝、驻外招商且工作成效明显的可优先晋升;受到中、省、市、区表彰(表扬)的分层级加分,记功奖励、年度考核优秀、参与重大中心工作表现优秀的可加分,受到书面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的扣减相应积分;党委(党组)根据职工工作表现,按权限、分等次给予加分。与此同时,《办法》更加注重关心关爱一线干部,在乡镇工作每满1年,包括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区级部门派驻乡镇人员,按乡镇分类可相应加分;参与抗“疫”、抢险救灾等工作表现优秀,或临近退休,担任现职务(职级)时间较长且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晋升。(广安区记者站 廖小兵 谭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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