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孙安琪:英国和中国的本科生导师制比较
导师制源于英国牛津大学,至今已经有600多年的发展历史。目前我国也已全面推行大学生导师制。而由于文化背景、教育政策、经济发展水平等的不同,两国本科生导师制存在很大差异。本文通过比较中英两国的本科生导师制,列举我国现阶段本科生导师制存在的不足,以促进其改善和发展。
一、基本模式比较:牧师型与职业型VS综合型与学术型
英国的本科生导师制主要有两种基本模式:一是以牛津大学、剑桥大学为代表,导师一对一或一对多辅导学生,是以精英教育为理念的牧师式导师制;二是导师不专门为学生辅导课程,主要负责解决学生生活、情感、学习上出现的问题,定义为职业导师制。由于英国传统的绅士文化和与之相匹配的贵族精英教育,导师制建立初期多为牧师式导师制,以培养学生性格、气质、思考能力为目标。随时代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导师制更趋向于职业化,重视学生技能的培养。目前仅少数大学如剑桥、牛津还保持牧师式导师制。
根据各高校导师工作的不同,我国的高校也存在两种模式:综合导师制与学术导师制。综合导师制下,导师既教书又育人。既要在学习上帮助学生确定所修课程、制定专业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指导,也要进行生活辅导、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与英国的职业导师制相似,但在实际上不能很好落实。在学术导师制下,导师负责与学生的学术相关的事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辅导课程、适当引导学生参加科学研究等,是目前国内大多数高校实行的一种方式。
二、导师职能比较:招生培养的自主性强VS仅参与部分培养且流于形式
以英国牛津大学为例,学生进入大学学习需经学校与学院双重同意,导师参与面试,可以在符合学院条件的面试者中,自由挑选学生,负责指导学生的学业和品行。学生每个学期由导师教授专业指导课,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反映在各院学生的统考成绩中,作为各学院间相互比较的重要因素。
而我国的高校中,导师基本不参与到招生,招生简章中也没有关于导师制的介绍,并非所有学校都给本科生配备导师。并且大多数学校的导师仅起指导作用,缺乏管理制度、监督机制与激励机制,因而导师制难免流于形式。
三、师生互动比较:全面深入且平等而频繁VS因现实功利而积极性不高
在英国的高校里,导师与学生双向沟通互动频繁。以英国但丁大学的职业导师制为例,每周导师基本都要和学生见面,大多为一对一辅导,解答学习、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在学习上,导师在学生中以几人为一组开展小组式辅导。在牛津大学中,每个导师一年至少见学生三次面,导师与学生见面要有记录。英国导师与学生的交流不限于探讨学术,还会进行思想和情感的沟通。导师和学生的地位是相对平等的,交流在民主的气氛中展开,导师并不是绝对权威,学生也不必总是服从导师。
在我国的高校中,师生之间紧密度较差,沟通很少。由于缺少评价与监督机制,再加上很多导师还有科研、教学等方面的任务,大多数时候导师和学生“非必要不见面”,导师与学生的积极性都不高。一般来说,师生交流主要是为了在学术上给予学生引导与启发,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难以独自解决的问题。同时由于长期的尊师重教的传统,我国的师生关系往往难以摆脱“导师为尊”的困境。
总体来说,我国的导师制度与英国的相比,缺乏制度上的规范,存在师生地位不平等、交流有局限性的问题。同时也应考虑到高校导师科研、教学、指导学生之间的平衡关系,避免出现导师因工作任务繁忙而无法顾及学生的情况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