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精选】“节电设备”抵免所得税一对一咨询案例(20190827)

十一提问 

我公司购进了一套节电专用设备100万元,可以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1)我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在放弃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按价税合计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如果我公司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按价税合计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3)目前公司留抵税额比较大,我司取得那种发票,是否放弃抵扣进项税额,对我司来说才能享受最大的税收优惠.?

周飞 回答

问题1:能取得专票,可以抵扣进项,为什么要放弃抵税了?
     不可取,具体在问题2回答
问题2:按财税[2008年]48号第7条规定,如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仅包括购买价款;如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增值税专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如取得普票,其专用设备投资额为普票注明金额......

请点击这里—>>查看全部!

wobuzhidao.提问

我一朋友刘强在2019.6以其拥有所有权的专利权作价120万投资入股A企业,获得A公司60万股,占企业股本6%,入股时发生评估费及其包合理税费共12万元。刘强取得专利权的成本为25万。假设刘强后来将这股权以250万卖掉,转让时发生税费25万元。请问:1. 刘强应如何计算纳税?刘强如何纳税会对个人更为有利?2.若刘强选择递延纳税后,刘强最终仅以60万元合理价格将股权卖掉,假设转让股权时税费为6万元。则转让时刘强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小勤 回答

回复1:如果选择递延纳税,则转让股权环节应纳个人所得税(250-25-25)*20%=40万元。

注:股权转让给环节的合理税费是可以扣除的。

回复2:如果出资环节,选择递延纳税,股权以60万的价格卖,转让股权所得税=(60-25--6)*20%=5.8万元。

请点击这里—>>查看全部!

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志英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