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 Hjortek
昨天,一位父亲给我留言,27岁的儿子想在深圳买房,求助于他,被他拒绝了。
现在,这对父子处于对立状态,父亲有“拒绝他,是为他好”的理由,儿子有“你是我爸,你得帮我”的寄托。我想,这位父亲心里有一个模糊的理念——儿子终归要靠自己,儿子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我这么决绝,是为了他好。第二种:爸爸有钱,这种可能性更大,不然儿子也不会开口。这种情况,值得一说。当然,儿子27岁了,爸爸已经尽了抚养义务,不帮儿子买房,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但在该动脑子的时候,别动感情。我的意思是,如果从投资角度来看,这位父亲眼光有点浅显,甚至可以说财商极低。家庭,是人类社会中,最紧密、最高效、最灵活的经济合作体。以前是,现在是,以后还是,善于经营家庭,家庭成员的经济能力就能更快增长。当然,存在无诚信、坑家人的无赖家庭成员,和他们合作,注定血本无归。但,绝大多数家人的品性是过关的,是值得信任,值得合作的。家族企业,一直是主流存在。在深圳这种级别的城市,没有几个27岁的年轻人,能仅凭自己的力量攒足房子的首付,“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自己想要的”,在房价面前,就是一碗馊鸡汤,会喝坏身体,你再努力飞,房价都飞得比你更快、更高。27岁的年轻人,不借点钱,根本上不了车。这位儿子,向朋友借,向银行贷,可能没人说他不独立、不努力,他的爸爸更不会负面评价他,因为借钱是正确的市场行为,借得到,还得了,是任何人建立信用的一部分,尤其是银行,愿意借一大笔钱给你,说明你很诚信,很重要。这么一个正常的市场行为,为什么向爸爸借,就要被拒绝,而且视为“不独立”?逻辑上明显无法自洽。假如儿子要借30万,爸爸也有30万,儿子愿意付爸爸满意的利息,这种合作,有什么问题?彼此更了解、更信任、资金流动更快,这种合作更高级。有些爸爸,包括这位爸爸,可能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以为孩子借钱,就是“有去无回”的要,给了反而是害了孩子 ,养成不独立的习性,但就是没想到“有去有回”的要,是正常的借贷,孩子用这种方式来谈判,反而是独立的体现。当然,这种教条主义的错误,也体现在一些要强的年轻人身上,爸爸愿意资助买房,我偏不要,我要靠自己,收了就不独立,自己累吐血,怎么也攒不足首付。这些都是吃了“不动脑子,乱动感情”的苦。造成的结果就是,宁借外人,不给家人。似乎成为你的家人,反而会被苛刻对待。想一想,你是一个有信用的儿子,宁愿向外人借钱,把利息给别人,也不愿意给爸爸赚利息; 你是一个有资金的爸爸,宁愿把钱存在银行,让银行借钱给别人的儿子买房,却不愿借给自己的儿子。这种行为,不只是傻,不只是蠢,更是互相伤害,仇人也不过如此。但愿,这对父子看完这篇推文,双方安静地谈好条件,进行合作,甚至可以签一下合同。家庭生活,不要用大话题扔来扔去,解决一件件小事,就是独立的开始,这一点,这位儿子已经进步了,考虑的是实实在在的房子,这位爸爸要努力了,因为你仍然在煮馊了的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