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岚观察】雾霾,河长制与生态文明

【经岚观察】16143

雾霾,河长制与生态文明

文/李志青

冬季未到,雾霾已到。今年的雾霾似乎比往年来得都更早,这其实并不怪“雾霾”,因为是有其成因的。成因是什么呢?伦敦、洛杉矶、东京等城市走过的道路,似乎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些证据,而根据各种科学报告,雾霾的成因也已经是盖棺定论的,从煤炭(能源)、工业生产一直到秸秆焚烧。不过,即便基本的成份已定,但其中有关结构和比例的争论却没有停歇。我们的研究(2016年)表明,在雾霾成因的结论中,不同的报告受到了各种研究者和研究对象特征的影响,这里面其实存在一个大大的“迷”,有待我们揭开其中的真相。尽管如此,有一点是明确的,即当我们把所有的生产和消费都停滞下来后,雾霾是可以没有的。G20蓝其实一个难得的“自然实验”,通过限产和停产的措施来控制雾霾,而且很成功。略显遗憾的是,为何控制的范围是300公里,而不是200或400公里呢?对此,有待环境经济学者的研究给出答案。但有意思的是,在雾霾来临的当口,G20后的第一次深改组会议上,推出了“河长制”。

明明是雾霾,为何反而要治水?找了一遍教科书,没有发现河长制的先例,无疑,这是中国首创,首创并不是不好,而是首创背后必有故事。显然,这个故事就是,当前水的问题比雾霾更为严重,更为准确的表述应该是,水环境受人为影响的程度比大气更强。雾霾的问题的确严重,但其一目了然,我们所能看到的就是最严重的情况,同时,大气的问题具有季节性,全球性以及容易防护等特征,相比于水污染的隐蔽性,雾霾的较高“可见度”其实是一件好事。相反,水环境呢?与大气环境的最大区别在于,我们其实是在间接消费水环境,所有消费者直接饮用的水资源都是经过水厂再生产后形成的,这意味着,我们与水环境的接触主要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关系。这就带来两个问题,第一,水污染的可见度较低,公众对于水污染知之甚少,无法引起足够的警惕;第二,经过水厂处理后的饮用水,消费者其实也无法感知其质量。这两点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那就是,水环境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公众的视野,而失去必要的公众参与和监督。从雾霾进入公众视野的过程就可以看出,肮脏空气本身的存在是触发公众敏感度的重要原因。但是水呢,脏的我们看不到,看到的都是“干净”的。我想,河长制的确有行政过度的嫌疑,但在非常时期,也不得不用非常手段了。

由河长制,我们还可以想到生态文明,文明的张力无疑在于感化,任何一种完全依赖于责任、监督、奖惩机制的文明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明,这是因为,没有一种责任、监督和奖惩机制可以解决人的自律和激励问题,也没有一种责任、监督和奖惩机制是没有漏洞可以钻的,在雾霾和河长制面前,我们更需要研究的是,什么是撬动生态文明的那个支点和临界点,就此而言,学术研究和政策应用也有必要开展“创新”和“创业”。万一,其中有一项成功了呢?

(李志青 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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