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头条:关于“以伪杂真, 采取奸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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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于圣贤)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掺杂使假,采取奸诈的方法获取利益。这样的事情古已有之,时下似乎更为严重。若言一般的假冒伪劣的商品危害尚不可低估的话,那食品药品等类商品,稍有误差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至于使用假银、假钞者其罪恶就更加深重了,因之得到的诛罚也会更加惨烈。这些人不仅自己受恶报,其子孙后代也不会平安的。
下面讲两个故事。明朝崇祯年间,东昌县一个进士的父亲,利用假银子发了横财,他的儿子还登第了。这时老翁想,我家也富了,儿子也成了名,该满足了,何必还干这种昧心的事情呢!于是他决定不干了。可是没多久他家儿子生病眼睛瞎了,家道也逐渐开始衰落,老翁感到很恼怒,他说这怎么能称得上是天理公道呢?过去我利用假银子,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儿子也成了显贵,今天我改弦易张,反而一天比一天贫穷,儿子眼睛也瞎了。于是他又如当初一样使用假银子,过了一年,儿子的眼睛渐渐痊愈了,他请求选任官职,得到了秦中令,老翁大喜,带领全家随行。当时正遇陕西一带贼寇作乱,于是全家被害。
第二个故事说的是,孙蜃川尚书的祖父卖货时,得到了二两银子,他发现银子有些不对劲,就拿给别人看,结果证明这银子是假的。蜃川的祖父想,这银子既然不能使用,怎么可以留着误人呢?于是就把银子投入了河中。由于他宅心仁厚,行善积德,后来他家越来越富裕,子孙人才辈出。
其实,现实版的这样的善恶报应活剧不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上演吗?看来还是应立定脚根好好做人啊!有首古诗说得好,“越奸越巧越贫穷,奸巧原来天不容。富贵若从奸巧得,世间呆汉吸西风。”此诗所言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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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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