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5.【原文】伤寒二三日,阳明、...

#伤寒论#5.【原文】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注释】伤寒二三日是虚指,意思是说伤寒病已非初起,但是却没有见到明显的阳明、少阳证,这是没有传经的证据。
具体来说,阳明证的表现主要是180条:“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以及第181条:“问曰:阳明病外证云何?答曰:身热,汗自出,不恶寒,反恶热也。”以汗出,发热不恶寒,反恶热或是肠中燥屎内结为特征。前者是阳明经证,后者是阳明腑证。太阳经阳明经,以阳明经证最为常见,也可以太阳阳明之脾约证,但典型的阳明腑实证就较为少见了。
而少阳证的表现主要见于第263条:“少阳之为病,口苦、咽干、目眩也。”和第96条:“伤寒五六日,中风,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小柴胡汤主之。”两条所述相合,就是所谓的小柴胡汤七证:口苦、咽干、目眩、往来寒热、胸胁苦满、默默不欲饮食、心烦喜呕,其中尤其以喜呕作为太阳传经少阳的标志性症状。这大概也和第4条强调“颇欲吐”有关系。
伤寒二三日,如果没有见到上述的阳明、少阳症状,则说明尚无传经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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