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壬森故居
唐壬森故居
唐壬森故居与本保殿在兰溪古城云山街道桃花坞51号,唐壬森(1805~1891年),清道光进士,兰溪人。官至大理寺少卿,升太仆寺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光绪三年(1877年)辞官,留心乡邦文献,总纂《光绪兰溪县志》。故居尚存三开间两厢一厅及一轿厅。牛腿等构件上有大量雕刻。位于41号的本保殿是以他为首倡建的,单檐歇山顶,前有水榭,名“寻芳亭”,两者有穿廊相连。
1997年9月2日,被公布为市级文保单位。
唐壬森(1805~1891),字学庭,号根石,城南桃花坞人。唐龙裔孙。道光二十七年(1847)二甲进士。授庶吉士,擢国史馆编修,江南道监察御史,累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御史赴职之初,即上书咸丰,坚持考试选官制度,杜绝买官卖官弊政,并对官场和考场腐败现象痛加鞭挞。咸丰八年(1858),皇帝委其整肃全国考场。其后15年间,奉命监察、稽查、磨勘、搜检、复勘殿试2次,会试4次,各省乡试15次。咸丰十年(1860),英法联军攻陷天津,威逼北京。朝官纷纷告假,壬森大义凛然:“国家多难,何忍言去!”《北京条约》签订后,咸丰下令奖叙抚议诸臣。壬森力谏,称此举成,则“外夷姗笑,战士觖望”。咸丰即收回成命。同治九年(1870),任清皇室宗学觉罗学主考官。后历任太常寺卿、大理事少卿、宗人府丞等要职。光绪三年(1877),辞官归里。光绪十七年(1891),卒于故里。李鸿章为其作长篇《副宪唐根石先生家传》,称平日恂恂儒雅,不尽昭布,而弹劾权贵,法纪凛然;痛论抚局,中外震慑。为官30年,务持大体,恪矢勤慎,不失为铮铮之臣。晚年主纂清光绪《兰溪县志》。兰溪城内桃花坞保有唐壬森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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