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喝酒
我很小的时候就喝酒,白酒、米酒、啤酒甚至药酒都能喝几口。记得某次到处找酒,我误喝了一大口菜籽油,硬是畅饮了几大瓢清水都未能将油味去尽。自那之后,我见了油腻的液体会分外觉得难受,但却因此喜欢上了白酒。
白酒最大的好处就是酒精味浓,多喝几口就有晕晕乎乎的感觉,似醉非醉,恰到好处。若是喝啤酒,怎样都不醉,真能活活急死人。
我去东北上学之后,冬天里爱与玩得好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小饭店里吃火锅。屋外冰天雪地,屋里腾腾热气,这个时候,没有酒自然不行。
“老板,常温的老青岛先上一打”。
“好勒,一打够么”。
老板娘话音未落,带着白霜的啤酒腾地上了桌,呼呼地冒着气,甚是过瘾。东北的冬天,常温的啤酒已经足够冰,冰冻的啤酒其实也冰不到哪儿去。
三四个人喝一打啤酒,论难度真是一点儿没有。若要感觉到位,必须得白酒来补位。我们那时候喝白酒,酒是啥名不重要,但酒精度一定要够,低于50度的酒基本上不予考虑。小支的北京二锅头,度数够,价格便宜,份量恰当,喝起来方便,简直集白酒的所有优点于一身。——我们那时候常常喝这酒,碰杯的时候能发出很清脆的声响。
穷大学生,喝醉了可以逃课,喝多了可以课上睡觉,只要不喝出人命就好。
我毕业之后去了平安的营业区,一半的工作经历都碰上了爱喝酒的领导。酒桌上喝一轮说几句,喝一轮玩个什么小游戏,白酒啤酒红酒轮番轰炸,酒量再好的人喝到下半程就得摇头叹气,进而哭的哭,笑的笑,吐的吐,倒的倒。
我是一个理智主义者,喝到快差不多的时候就会不着痕迹地放慢节奏,一有机会就跑去厕所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醉过几次,每次醉都是因为要送别同事,内心难受。不承想,送着送着终于到了要把自己送走的那天,我一口气喝到神魂颠倒,最终连自己怎么回去的都毫无印象。
离开平安之后,我几乎有两三年没有怎么喝酒。——不是我不想喝,是再也找不到愿意跟我一块喝酒的人。平安的酒文化跟绩效文化一样根深蒂固,外边的公司似乎不吃这一套,即便年会喝个红酒,也能喝出电影镜头里的感觉。——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吞下,两口之间得隔着一个午睡的时长。我们在营业区喝红酒,那是仰着脖子满杯往喉咙里倒,你甚至都能听到水流如注的声音。
我不喜欢小资般地慢慢抿酒,也不喜欢亚历山大打仗那样的速速把“对手”都干倒。喝酒之人讲究默契,为首者要善于控制节奏,最圆满的结果就是:大家都喝吐了,但最终还能认得回家的路。
浪子古龙喝了一辈子的酒,最终因酒而死,只活了四十八岁。他死的时候问:怎么我的女朋友都没有过来看我呢?
古大侠死的时候估计没有喝够酒,若喝够了,他自然不会问这样的傻问题。自古英雄多寂寞,凡人更加如此。
人生苦短,开心万岁。偶尔寻三五好友,借酒精之力让自己畅游天地,这难道不是一种宝贵的福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