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217)物来能应否?

易经(217)感而能静

天地万物之情,感于外则必动于内,所以一不动感情则已,一动则很难收拾,为什么小孩子早恋就会成绩不好,因为感于情伪之交,一触而不能自恃也。

男人看到美丽的女子常流口水,内卦感于股,外卦感于口,屈伸情伪之机。

初六,咸其拇。

咸其拇,就是感于最下之象。拇,即大指。

这种感情感觉常常是朦胧的,少男少女被碰一下手指头都会心跳半天。

周公说:初六处咸之初,感于最下,事物未接,而意见先萌,盖不能以虚受人,而有意于感者也,为咸其拇之象,虽所感尚浅,未蓍于形迹,然躁动之念所不免矣。

诗经里有很多关于这样的诗,《溱洧》写一个姑娘约一个君子去看春天的河水,手持兰草而感于外。

而感于外触于内最著名就是佛主的拈花一笑。佛主拈花不语,唯大伽叶破颜而笑,于是传位于大伽叶。

感应即纠缠,感应即关联!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

孔子释象曰:初六志主于感,是心驰于外,而不专主于内,所以谓之咸拇也。盖君子之心,廓然大公,物来顺应,苟事未至而预动,一将迎之念,则在我先为物役,安能临事而不失其主宰,免于悔吝之乘乎?妆之咸拇,感虽未深,而志在外卦之九四,见利者必忘义,徇人者必失已。圣人虽不蓍其占,而咎固在言外矣。

人之初情开,则最难忘,但是初恋却也极难有其结果。而志在外这句说出多少人间冷暖情事。

基本上圣人也认为这种初开的情感是没有什么结果和意义的,成大事者先欲将自己的七情六欲管理起来,从而达到物来则应,过去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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