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起算时间的三个判断标准
政府采购的质疑和投诉是明确的时间要求的,对于超期质疑和投诉,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可以对此不予受理投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不予受理质疑。
既然涉及到提起质疑的时间判断,这里给出三个判断标准。
事实上通过穷举法,我们可以得出政府采购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的时间节点有二,一是招标文件在相关政府采购指定网站公布的时间,二是有兴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购买标书的时间。这里需要结合情况具体判断。
判断标准一:招标文件在指定网站的届满时间
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招标文件直接在指定的政府采购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有意向的供应商都可以下载,对此如果想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话,我们对于质疑是否符合时限要求的起算点应该是招标文件届满之日起起算。
判断标准二:相关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没有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公示招标文件,或者明确要求有意向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自行去招标代理机构处买招标文件,这种情形下,提出质疑的时间应该以意向的供应商采买文件的日期起算。
判断标准三:判断标准一和判断标准二竞合时的选择
对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公布了招标文件,同时有招标文件线下的获取方式的情形下,两种判断标准就会发生冲突,对于这种情形下,我们需要以有利于采购供应商的原则去进行判断,哪个长算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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