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构成”与“包豪斯探索”浅说(全文)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21-0018-02
构成艺术是现代视觉传达的基础理论,是现代应用设计的基础。随着自然科学和哲学认识论思想的发展,人们对于事物内部结构探讨更加知识化、社会化、科学化、秩序化。二十世纪初,科学自然形态构成观的产生,带来了新的设计思想和新的设计教育体系。通过事物发展变化现象,认识掌握其内部结构因果关系,从结构的整体上分析其内在基因,从成分之间的关系中发现规律,研究形象的创造、形象的关联与形象的排列方法;在艺术范畴中,其构成的实质性内容遍及现代应用设计,逐步以客观存在中平面形象的创造归纳、色彩形象的创造归纳、立体形象的创造归纳为主要视觉传达体系,形成科学化现代艺术设计的思想理念。
1919年4月创建的、以建筑家华尔特・格罗佩斯为校长的德国包豪斯学院,和被后人称为艺术改革与艺术教育先锋派的画家、雕塑家、哲学家、建筑师、工程技师、教授组成的“包豪斯”新的教学体系的诞生,特别是当荷兰“构成主义派”代表人物杜斯伯格来到之后,在象康定斯基、保罗・克利、那基及校长的支持下,初步确立的“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之“三大构成”现代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的基础理论。构成教学所占据包豪斯现代艺术设计课的主要地位,极其深远地促进了设计教育和工商业设计理论的变革,影响着现代应用设计的革新。
一、不同艺术概念而同等艺术地位的平面构成和色彩构成关系
构成艺术的基本规律适用于所有的构成设计。平面构成亦为二次元构成,即平面设计中基本要素的构成及其形式规律,是在二度空间平面内用简单的、抽象的形体来构筑复杂的变化结构,并通过抽象形态体现形式美的法则,培养形象思维的敏感性,反映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和审美理想――构成设计所需要的图形。平面构成,作为一种视觉形象的构成方式,主要研究在平面设计中如何以最基本的点、线、面形态要素与其大小、方向、明暗、空间、色彩、肌理等构成要素创造形象、处理形象与形象间的联系;而又如何运用相互关联、密不可分的最基本形态要素与构成要素去排列所创造的艺术形象。
二、立体构成的过程是一个分割到组合或组合到分割的过程
包豪斯构成课的主要教师那基,在他《艺术家的抽象》中是这样解释构成的意义:“我们发现了废弃的金属零件、螺丝钉、插销和机器,我们将它装钉在木板上并使它们和图画结合,在我们看来似乎只有运用这种方式才可能真正创造出空间语言,创造出正面和侧面感觉,创造出更为强烈的色彩效果。”相对平面构成而言,“三大构成”中的立体构成则揭示了立体造型的基本规律和立体设计的基本原理。由此,立体构成这门研究空间立体造型的学科,便成为进行立体设计的专业基础;而形成立体构成的“点”“线”“面”“体”四种要素,则属于相对连续的、循环的关系,它们没有具体严格的区分,却与几何学上的点、线、面、体有着很大的差异,所属的“点、线、面”要素与“体”要素一样由二维空间成为三维空间,增加了相应的厚度或高度,因为它们是把属于概念性的几何学上的点、线、面、体变成了既视觉化又触觉化了的东西。
三、设计必须遵循自然与客观的法则进行是包豪斯设计思想和价值理念
“构成”是设计教育的主要基础课,是设计和造型的基础之一,不但可作为其它造型艺术的课程来实践,而且对于普通教育也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与素描课相比,构成不以客体的模特进行写生,而是将客体推向原始点,找出其各种要素,然后按照美的原则渗入作者的主观愿望和感情,由此组合成一个新的形态。构成的形态倾注了作者的感情,反映出一定的生活节奏,体现了一定的思想情绪,与现实生活有一定的间接联系。构成所涉及的问题广泛,它包含纯造型艺术所需要的营养,更具有独立的形成原理、基本要素、结构方式,并且向造型艺术之外的、更为广阔的领域渗透,包括数学、力学、材料学、光学、心理学等等,使造型艺术的基础原理更为明确和发展,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各类造型艺术家的素养。
四、包豪斯宣言的宗旨之一:“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
现代设计学的可变原理告诉我们:现代科学、物质、技术和艺术的发展、功能和艺术、物质的第一性和审美的从属性,都是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变革而转化的。由此,现代设计在产品的功能和技能问题解决之后,特别强调了审美的重要性,即“首先满足人类的生理需求,其次满足心理需求”的两个重要成分。包豪斯把“设计的目的是人而不是产品”作为宣言的宗旨之一,明确了设计的概念,完美和发展构成设计的观念,逐步从新的思维方式、新的美学观念建立起一个新的造型原则。
人们把包豪斯自1919年4月到1933年7月这段仅有十四年多的艰辛历程称为“包豪斯探索”,尽管其“探索”从诞生到结束所经历的时间很短,可它对艺术创造所做的历史功绩是难以磨灭的。由于包豪斯从理论上缺乏预见性,没有认识到“审美是无限的,功能和机能可以分阶段得到相应解决”的现代设计学可变原理,而反对传统、排斥自然,在美学上失去了造型基因;抛弃了可变的重大元素,因而缺乏一个体系的有力支柱,是抽象缺乏依据,无法确定造型对象的美,造成格罗佩斯与其合作者只能认识“有形”的功能而不能认识到“无形”的功能,导致因美学没有站住脚而不能得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