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出台意见推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日前,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摆上重要议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两个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意见》强调,企业要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重大安全风险应填写清单、汇总造册,并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

《意见》要求,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用标准,按照通用标准规范,分行业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企业开展对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内部安全防控体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对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督促检查,把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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