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敬亚:读《史记》、《汉书》札记
马敬亚
摘 要: 本文是作者对于中华书局标点本《史记》(2004年第1版)、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1962年第1版)所作的读书札记,共11则,希望对二书正文及注文的校勘研究有些许匡补。
前后有三男
《史记·孝景本纪》:“孝文在代时,前后有三男,及窦太后得幸,前后死,及三子更死,故孝景得立。”(页559)
按:《史记·外戚世家》、《汉书·外戚传》均作“四男”。
《史记·外戚世家》:“及代王立为帝,而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汉书·外戚传》:“代王王后生四男,先代王未入立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为帝后,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卫青之子壻
《史记·陈丞相世家》:“然其后曾孙陈掌以衞氏亲贵戚,愿得续封陈氏,然终不得。”(页2505)
《集解》:“徐广曰:'陈掌者,衞青之子壻。”
按:《集解》:“徐广曰:'陈掌者,衞青之子壻。”中“子”当作“姊”。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青同母兄衞长子,而姊衞子夫自平阳公主家得幸天子,故冒姓为衞氏。……媼长女衞孺,次女少儿,次女即子夫。”又“少儿故与陈掌通,上召贵掌。”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霍去病,大将军青姊少儿子也。……及衞皇后尊,少儿更为詹事陈掌妻。”
则陈掌为卫青及卫子夫之姊卫少儿夫,即卫青之姊壻。
七年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七年,景帝立,以唐为楚相,免。”
按:“七年”疑为“十年”之误。
《汉书·张冯汲郑传》:“十年,景帝立,以唐为楚相。”
《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当是之时,匈奴新大入朝那,杀北地都尉卬。”
据《史记·孝文本纪》:“十四年冬,匈奴谋入边为寇,攻朝那塞,杀北地都尉卬。”《史记·匈奴列传》:“汉孝文皇帝十四年,匈奴单于十四万骑入朝那﹑萧关,杀北地都尉卬,虏人民畜产甚多,遂至彭阳。”则其时冯唐初遇文帝,拜唐为车骑都尉,在文帝十四年。
《史记·孝文本纪》:“后七年六月己亥,帝崩于未央宮。”
则文帝崩于后七年,间隔整为十年。《汉书·张冯汲郑传》:“十年,景帝立,以唐为楚相。”是为《汉书》不误。“七”与“十”或因形近而讹,则“七”疑当作“十”。
景帝从舅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上谢曰:'俱宗室外家,故廷辩之。”(页3449)
《正义》:“婴,景帝从舅。蚡,太后同母弟。”
按:《正义》:“婴,景帝从舅。”“舅”后疑脱“子”字。
《汉书·窦田灌韩传》:“上谢曰:'俱外家,故廷辨之。”师古曰:“婴,景帝从舅子。蚡,太后同母弟。故言俱外家。”
又《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侯窦婴者,孝文后从兄子也。”
《史记·外戚世家》:“吳楚反时,窦太后从昆弟子窦婴,任侠自喜,将兵,以军功为魏其侯。”
则窦婴为景帝之母窦太后从兄之子,即景帝从舅之子。
景帝尝属诸姬
《史记·韩长孺列传》:“临江王,适长太子也,以一言过,废王临江。”(页3460)
《集解》:“如淳曰:'景帝尝属诸姬,太子母栗姬言不逊,由是废太子,栗姬忧死。”
按:《集解》如淳注“景帝尝属诸姬”后疑脱“子”字。
《汉书·窦田灌韩传》:“临江,适长太子,以一言过,废王临江。”师古曰:“景帝尝属诸姬子,太子母栗姬言不逊,由是废太子,栗姬忧死也。”
《史记·外戚世家》:“景帝尝体不安,心不乐,属诸子为王者于栗姬,曰:“百岁后,善视之。”栗姬怒,不肯应,言不逊。景帝恚,心嗛之而未发也。”
则景帝恐其身后,栗姬苛待诸子,故嘱。如淳作注当有所依据,更无嘱诸姬于栗姬之理。
谓估侩其馀利比千乘之家
《史记·货殖列传》:“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会,贪贾三之,廉贾五之,此亦比千乘之家,其大率也。”(页3972)
《集解》:“徐广曰:'驵音祖朗反,马侩也。駰案:《汉书音义》曰'会亦是侩也。节,节物贵贱也。谓估侩其馀利比千乘之家。”《索隱》案:“节者,节贵贱也。驵,旧音祖朗反,今音驡。驵者,度牛马巿;云驵侩者,合市也,音古外反……”
按:《集解》引《汉书音义》“谓估侩其馀利比千乘之家”,“谓”后疑脱“除”字。
《汉书·货殖列传》:“子贷金钱千贯,节驵侩,贪贾三之,廉贾五之,亦比千乘之家,此其大率也。”孟康曰:“节,节物贵贱也。谓除估侩,其馀利比于千乘之家也。”师古曰:“侩者,合会二家交易者也。驵者,其首率也。驵音子朗反。侩音工外反。”
较之《汉书》孟康注,《史记》引《汉书音义》“谓估侩其馀利比千乘之家”句少“除”字,道致二书之注所表达的意义完全相反,当有一方有误。
《索隐》案:“驵者,度牛马巿;云驵侩者,合市也。《汉书》颜师古注:'侩者,合会二家交易者也。驵者,其首率也。”
《玉篇》:“驵,会两家之买卖,如今之度市也。”《后汉书·逸民列传》(百衲本影宋绍熙刻本):“侩牛自隐。”李贤注:“侩谓平会两家卖买之价。”
则驵侩即是会合买卖双方的中间人,商贾需要雇佣“驵侩”来说明进行交易,并付给他们佣金。则除去给驵侩的佣金,才是商贾所得的利润。《汉书》“节驵会”句下孟康注:“谓除估侩,其馀利比于千乘之家也。”为正解。并且在句法上,“除”与“馀”相对。
则《史记》裴駰引《汉书音义》:“谓估侩其馀利比千乘之家”句,“谓”后脱“除”字。
将止为刀氏作奴乎
《史记·货殖列传》:“故曰“宁爵毋刀”,言其能使豪奴自饶而尽其力。”(页3978)
《集解》:“《汉书音义》曰:'奴自相谓曰:'宁欲免去作民有爵邪?将止为刀氏作奴乎?毋,发声语助。”《索隐》案:“奴自相谓曰:'宁免去求官爵邪?曰:'无刀。无刀,相止之辞也,言不去,止为刀氏作奴也。”
按:《集解》引《汉书音义》:“奴自相谓曰:'宁欲免去作民有爵邪?将止为刀氏作奴乎?毋,发声语助。”句中“将止”前脱“毋”字。
《说文》:“毋,止也。”根据《集解》引《汉书音义》则“宁爵毋刀”解释为“宁欲免去作民有爵邪?将止为刀氏作奴乎?”又《索引》按“无刀”(无与毋通)是相止之辞,“止为刀氏作奴也。”则“毋”为止义。
《汉书·货殖列传》:故曰“宁爵无刀”,言能使豪奴自饶,而尽其力也。”孟康注:“刀闲能畜豪奴,奴或有连车骑交守相。如自谓:'宁欲免去作民有爵邪?无将止为刀氏作奴乎?无,发声助也。”则孟康注中的“无,发声助也。”是对注文中前一句中“无将止为刀氏作奴乎?”中的“无”的解释,“无将止”即“将止”,而非原文“宁爵毋刀”之“毋”。
反观《集解》引《汉书音义》句,“奴自相谓曰:'宁欲免去作民有爵邪?将止为刀氏作奴乎?毋,发声语助。”这里的“毋”应是是对原文“宁爵毋刀”之“毋”的注释,将“毋”释为发声语助,无实际意义,结合原文及注释观之则误。
操下如束湿薪
《史记·酷吏列传》:“为人上,操下如束湿薪。”(页3806)
《集解》:“徐广曰:'一无此字。駰案:韦昭曰'言急也。”
按:“薪”字疑衍。
《汉书·酷吏传》:“为人上,操下急如束湿。”师古曰:“操,执持也。束湿,言其急之甚也。湿物则易束。操音千高反。”据此及《史记》下《集解》徐广注,可知当时确有版本作束湿。
《诗·王风·扬之水》:“扬之水,不流束薪。”“束薪”常连用,“束湿薪”之“薪”或为后人不知“束湿”义而加。
在上党隰县
《汉书·韩彭英卢吳传》:“破代,禽夏說阏与。”(页1866)
孟康曰:“阏与是邑名也,在上党隰县。”
按:“隰县”疑为“涅县”之误。
《史记·秦本纪》:“三十八年,中更胡伤攻赵阏与。”《集解》:“孟康曰:'音焉与,邑名,在上党涅县西。”
《后汉书》引司马彪《郡国志·上党郡》:“十三城,戶二万六千二百二十二,口十二万七千四百三。长子屯留绛水出。铜鞮沾涅有阏与聚。”注文:《史记》曰:“赵奢破秦兵阏与。”郭璞曰:“在涅。”
《史记·淮阴侯列传》:“后九月,破代兵,禽夏说阏与。”《索隐》:“司马彪<郡国志>:'上党沾县有阏与聚。阏音曷,又音嫣。与音余,又音预。沾音他廉反。”
则“阏与”属上党郡之沾涅,“沾涅”又省文作“沾县”、“涅县”。隰与涅因形近而讹。
居淮阳十岁而卒
《汉书·张冯汲郑传》:“令黯以诸侯相秩居淮阳。居淮阳十岁而卒。”(页2322)
按:“十岁”当为“七岁”。
《史记·汲郑列传》:“令黯以诸侯相秩居淮阳。七岁而卒。”《集解》:“徐广曰:'元鼎五年。”据此注知汲黯卒于孝武元鼎五年。
《汉书·张冯汲郑传》:“会更立五铢钱,民多盜铸钱者,楚地尤甚。”《汉书·食货志》:“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铸五铢钱。”根据前文,则知汲黯任职于淮阳在孝武元狩五年。
孝武元狩五年至元鼎五年共七年,则《汉书》误。
至中大夫
《汉书·酷吏传》:“上以为能,至中大夫。与张汤论定律令,作见知,吏传相监司以法,尽自此始。”
按:“中大夫”当为“太中大夫”。
《史记·酷吏列传》:“上以为能,至太中大夫。与张汤论定诸律令,作见知,吏传得相监司。”
《史记·酷吏列传》:“武安侯为丞相,征汤为史……于是上以为能,稍迁至太中大夫。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已而赵禹迁为中尉,徙为少府,而张汤为廷尉,两人交欢,而兄事禹。”
《汉书·张汤传》:“治陈皇后巫蛊狱,深竟党与,上以为能,迁太中大夫。与赵禹共定诸律令,务在深文,拘守职之吏。已而禹至少府,汤为廷尉,两人交欢,兄事禹。”
则据《史记》、《汉书》张汤既为太中大夫,“与赵禹共定诸律令”。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元光六年,“中大夫赵禹为中尉”。元朔三年,“中大夫张汤为廷尉,五年迁”。中尉、廷尉具在九卿之属,赵禹擢官早于张汤,则无中大夫升官早于太中大夫之理。是《汉书·酷吏传》与《百官公卿表》之赵禹为中大夫同错,《百官公卿表》之张汤为中大夫错。
参考文献:
[1][汉]班固,著.[唐]颜师古,注.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2][汉]司马迁,撰.[唐]司马贞,索隐.[唐]张守节,正义.[宋]裴骃,集解.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2017.
[3][梁]顾野王,撰.[宋]陈彭年,重修.宋本玉篇[M].北京:中国书店,1983.
[4]赵生群,王永吉.《史记》校勘札记[J].历史文献研究,2014(02).
[5]王永吉.中华本《史记》诸表校勘札记[J].图书馆杂志,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