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方周易》四十二 益 六四 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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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方周易》四十二 益
【益】六四 中⑴行⑵告⑶公⑷从⑸,利⑹用⑺为⑻依⑼迁⑽国⑾。
【译】六四 需朝廷批准的行动要报告君王采取的具体方法,为有利于管理使种植的庄稼茂盛地生长而转移耕种地域。
注释:⑴“中”指宫禁之内,亦借指朝廷。《史记》:“赵高用事于中。”
⑵“行”行为,行动。《论语·述而》:“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
⑶“告”上报,报告。《史记·孟尝君列传》:“齐王使人至境候秦使。秦使车适入齐境,使还驰告之。”
⑷“公”君王。《左传·庄公十年》:“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
⑸“从”谓采取某种方针或方法。汉班固《白虎通·考黜》:“君子重德薄刑,赏宜从重。”
⑹“利”有利于,对……有利。《老子·八章》:“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⑺“用”治理;管理。《荀子·富国》:“仁人之用国,将脩志意,正身行。”
⑻“为”种植。《战国策·东周策》:“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东周患之。”
⑼“依”茂盛。《诗经·小雅》:“依彼平林,有集维嫶。”传:“茂木貌。”
⑽“迁”迁居,移换所在地。《尚书·盘庚上》:“盘庚五迁,将治亳殷。”
⑾“国”地域。《诗经·魏风·硕鼠》:“逝将去女,适彼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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