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由20%降至3%

个人所得税包含了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薪资所得税和分红税,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般分为三种:

1. 个人薪资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七级累进制)

2. 个人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表(五级累进制)

3. 个人所拥有的债权、股权、红利所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税率为20%,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比如企业老板又是公司股东,那么既要面对高额的企业所得税又要面对分红税,在进行会算清缴的时候,不想缴纳高额的分红税,只想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缴纳,该怎么办呢?

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利用个人独资企业,就不需要缴纳分红税了,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行业利润率10%,并且小编所在的园区出核定通知书,有些园区还不需要法人到场,操作起来也比较简单。而且完税后,不需要再缴纳分红税用再次缴纳分红税,也就可以将20%的税率将为3%。

个人独资企业:

核定行业利润率:10%

再按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0.5%-2.1%

增值税:1%

附加税:0.06%

综合税率:3.16%以内

建议开票在500万以内(适用于缺少成本票,所得税税负高,利润虚高,解决高额分红税)

假设某公司股东分红450万,正常纳税需缴纳:450万*20%=90万,那么股东就就可以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分包的形式将业务转到个人独资企业这家公司,就可以核定征收,计算结果如下:

增值税:/1.01*1%=4.45

附加税:4.45万*6%=0.26

个人经营所得税:450万*10%*30%-40500=9.45

总的缴纳税额14.16万,完税后不需要再缴纳分红税,账户上的钱可以自由支配。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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